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新闻宣传中心拟设计制作宣传海报一套,用于宣传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宣传,以加强知识产权文化的宣传普及。
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征寻该系列海报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应征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海报设计、印刷、出版、发行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公司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上;
3.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有三年以上海报设计工作经验,并能提供近期设计的1~2幅较为优秀或获奖的海报;
5.专业印刷厂家能够承办印刷业务,证件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印刷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6.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印刷品制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二、项目要求
1.主要内容
对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新闻宣传中心提供的海报进行设计、编辑及优化。使系列海报整体色调搭配和谐,视觉识别性强,具有新颖性、独特性、时代感和文化寓意。
2.印刷技术
采用一套4张,对开四色彩印,128g进口无光铜版纸,印刷6500套。
3.制作周期
拟于2019年3月中旬订合作协议,3月25日前完成设计并审定, 4月2日前完成印制工作, 4月7日前派送至各地方局、部委。
三、应征公司提供投标书主要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2.海报设计、印制的策划文案。
3.海报印制的主创人员构成(即中标后的实际制作班底,中标公司原则上不得更换主创人员)。
4.应征寻公司需提交详细报价表。报价表应主要包括项目分类、项目名称、单价、总价等明细。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一式贰份)
四、投标书的格式及要求
1.第三项所列的内容必须齐备,不得遗漏。
2.投标书封面及内容统一使用A4白色复印纸,所有文件一律按本通知的版式排版。
3.如有需要,文件内容中可有图案或图片做辅助说明。
4.投标书应密封完好(信封上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除片目外的任何符号),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封装投标书,将视作废标。
五、招标征寻截止时间
本项目的征寻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应征公司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17时。
如有不解或疑问之处,可向我社咨询。
联系人: 李文慧 郭薇
电话:(010)82803888-6068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