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知识产权保护涉及主体多元、类别多样、方式多种,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针对这一特点,进一步完善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于一体的工作格局,坚持以“大保护”为架构,综合运用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等多种渠道,形成保护合力;以“严保护”为标准,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以“快保护”为追求,既重效果,也重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以“同保护”为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努力让全社会在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