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保护版权与鼓励创新并重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5/10 14:20:00

  网络短视频是网络版权产业的“黑马”,《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2018年这一市场规模已达195亿元,与此同时,短视频版权保护也引发业界高度关注。近日在京举办的“短视频版权生态发展与创新”分论坛上,来自各方的代表就短视频版权保护、平台的角色,以及游戏短视频发展等话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版权局局长王野霏表示,短视频呈爆发式增长,已经成为互联网业务核心内容,如何促进短视频生态发展与保护,成为重中之重。


  2018年10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侵犯著作权纠纷案,这也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在此次论坛上,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朱阁介绍了司法在短视频这个新兴行业当中如何平衡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以及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她认为,独创性及平台责任是这类案件的关键,短视频已经随着技术的发展、资本的进入而成为了一个新兴产业,短视频使公众多样化表达更丰富,同时也成为一些年轻人的创业方式。综合考虑这两点,司法如果不给予保护,将会产生更多的侵权乱象。


  “拍摄手法和技术手段均与独创性的认定无关,我们只是关注它的画面和最终形态,只要在画面上体现个性表达,也就是可识别的差异性,我们认为其就可以作为作品获得保护。”朱阁说。


  原创者可以对其独创的短视频内容主张权利,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也持类似观点,认为短视频的独创性应该被认可,保护具有独创性的短视频,不仅有利于原创作者保护其权利,进行版权变现,同时也是对平台创新的保护。


  在短视频行业,如何界定短视频与其他行业的内容形态如游戏结合所产生的作品属性,在业内也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对此,刘晓春认为,“利用在先作品的元素肯定构成侵权”这样的说法不太妥当,应该根据个案进行判断,尤其是游戏视频,更应注重个人使用情况,具体的权利归属应当根据不同的内容区别判断。“我们做过分类研究,完全剧情类的游戏直播,确实应该优先考虑游戏商的利益;如果是竞技类的游戏,观众则更看重玩家的技巧。”刘晓春表示,相关法律可以用更开放的态度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


  字节跳动公司法务总监邰江丽也认为这类案件也需要从价值判断方面来考量。价值判断是公众普遍认同的价值,网游用户的权利和创作也需要保护,一刀切地认为网游短视频或者游戏直播的著作权归属游戏开发者不妥。


  互联网时代,如何解决技术创新带来的新问题,正在引发行业思考。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认为,游戏涉及的很多问题与软件相似,可以参考软件开源方式,探讨创作的开放性和开放性使用原则。短视频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如何构建起一个健康的产业环境,还需要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平台、创作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本报记者  窦新颖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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