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电商”的喜与忧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6/21 16:21:00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非遗与影视剧、动漫、综艺、游戏、直播等各类内容的联动传播模式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让非遗走入更多年轻人的生活,“非遗+电商”模式更是直接拉近了非遗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为非遗产品带来了更大的经济价值空间。日前由唯品会公益联合艾瑞咨询、广东省振兴传统工艺工作站、文木文化遗产技术服务中心共同发布的《2019年非遗新经济消费报告》(下称《报告》)便印证了这一点。《报告》显示,非遗时尚产品覆盖品类日益丰富,且以“95后”为代表的年轻消费者对非遗产品的溢价认知不断提升,非遗手艺人的生产效率与收入双双提高,消费升级打开了非遗消费新市场,实现有效助力精准扶贫,“非遗新经济”效应初显。


  “非遗+电商”模式在大力推动非遗传播、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副教授何隽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尊重非遗技艺自身特点,不能一味追求“爆发式”发展;要尊重非遗特有的文化生态环境,将非遗保护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相结合。只有重视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非遗传承与保护。


  盘活非遗消费市场


  6月6日,唯品会电商公益平台唯爱工坊上线了“非遗新生·夏上新”时尚产品,其中包含大量唯品会驻四川凉山传统工艺工作站成立后开发的首批彝族非遗产品。唯品会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黄红英介绍,这批彝族非遗产品是由唯爱工坊携手飞亚达、生活在左、品立、本那等多家品牌,以及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妈妈制造项目、北京服装学院及独立设计师等共同推出的,设计师与彝族非遗手艺人的创意碰撞,让非遗焕发新生。


  《报告》显示,首饰配饰、服饰箱包类非遗产品在整体非遗产品销量中的占比约为82%,其中,首饰配饰是最受年轻消费者青睐的品类。凉山传统工艺工作站在产品开发上也会根据唯爱工坊的运营经验有所倾斜。据了解,在这批彝族非遗产品的开发中,打造了彝族银饰“拂星”、彝绣马齿纹斜挎包等多款时尚产品,民族风格与时尚元素巧妙搭配,备受消费者热捧。


  前些年在电商平台上,非遗产品还并不多见,而近几年随着《我在故宫修文物》《手造中国》《了不起的匠人》等多部近距离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和传承人风采的纪录片的热播,大众对于非遗和非遗产品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兴趣。


  何隽分析,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满足大众需求,为非遗产品和消费者搭建起连接平台,因此“非遗+电商”才能得到快速发展。以淘宝网为例,在其网页上搜索非遗相关店铺,可以检索到近4000条结果。这些店铺销售的产品以工艺品为主,还涵盖日用品、食品、药品等。一些店铺还会专门介绍非遗知识和技艺,或者展示非遗产品制作过程。


  “非遗新经济”的发展,正在不断吸引着多方资源加入到非遗传承与活化队伍当中,呈现共创共赢局面。《报告》显示,时尚品牌、院校、媒体、公益组织等各方参与其中的广度和深度都在逐步提升,非遗产品开发数量已达到200多款,唯爱工坊第二年度非遗产品销售额是第一年度销售额的14.8倍。


  构建非遗保护体系


  “非遗+电商”模式在推动非遗创新性传承的同时,也出现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对非遗产品过度消费现象等。对此,何隽认为,要尊重非遗技艺自身特点,不能一味追求“爆发式”发展。真正的非遗保护应该是“活态”的,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对其进行传承和发展。“非遗+电商”模式通过连接更大的消费群体增加了市场对非遗产品的需求,虽然可以激发人们对非遗传承的积极性,但快速增长的外部需求也可能对坚守非遗技艺造成冲击。非遗传统手工艺产品的制作有其特定流程,需要工匠精神,不能操之过急。此外,还要尊重非遗特有的文化生态环境,将非遗保护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相结合。比如,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就是将非遗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村落保护与文化旅游有机结合,为非遗提供了存续和发展空间。


  此外,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没有对非遗本身提供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行政法,规范和调整的主要是政府、国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职责,并不是提供一种民事保护。何隽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所规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只是该非遗项目的传承人之一,并不是该项目的独占者,也不享有排他性权利。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条款针对的是在使用非遗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出规定的知识产权,比如使用非遗时涉及的著作权、邻接权、商业秘密等,并非针对非遗本身创设出一种知识产权。


  基于此,何隽提醒,“非遗+电商”模式发展需要注意以下3点:首先,代表性传承人并不能对某一非遗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享有独占性、排他性权利;其次,非遗产品只具有产品、区域和工艺等的区别性,本身不具有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识别性,因此不同商家仍然需要通过商标来保护自身品牌;最后,地方政府应当对合理利用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单位予以扶持,合理利用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单位,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本报记者 侯 伟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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