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12/23 10:48:0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作为我国下一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的总纲性指引,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义深远。《意见》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具体来看,《意见》呈现了全局视野、架构为纲、协同作战、稳扎细节等抢眼特点。

 

  全局视野

 

  《意见》是首次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纲领性文件。《意见》内容涵盖知识产权保护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立法、执法、司法层面的政策导向,国内及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针等各个方面,充分凸显了《意见》的全局观。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的2022年有效遏制侵权易发多发现象、改观权利人维权不易局面,2025年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高水平等明确目标,整体勾勒了我国知识产权前进方向的蓝图,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效推进提供了有效指导。

 

  架构为纲

 

  《意见》除了明确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总体目标,也有效搭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完整架构。一方面,《意见》直面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厘清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优化协作衔接机制、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等发力要点;另一方面,《意见》着眼长远,特别强调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设计保护、跨境电商、体育赛事转播等新兴领域的提前布局。如此立足现实需要与着眼未来发展的配合方案,确保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架构的完整稳健,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保驾护航。

 

  协同作战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全社会多方面力量的协力支持,《意见》充分尊重了上述客观规律,在发展规划中注重协调各方力量,齐力发展。《意见》呼吁,在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法治化,使具备知识产权知识的专业化队伍可以尽可能全面渗透各行各业,综合服务社会。此外,《意见》涉及的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等方面更是全面调动了社会群众、乃至国际力量,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

 

  稳扎细节

 

  美好愿景的实现依赖于点滴细节的深入落实,《意见》在细节落实层面也可圈可点。《商标法》的修订便是《意见》精神得以落实的最好例证。虽然新《商标法》的颁布日期稍早于《意见》的印发日期,但是新法修订的内容却始终围绕着《意见》精神,凸显了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具体而言,新《商标法》将商标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由300万提高到500万,惩罚性赔偿数额由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这正是从具体法条出发,在立法层面落实《意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加快商标法修改完善的现实表现。

 

  总而言之,《意见》为我们描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好蓝图,指明了知识产权保护道路的前进方向。为实现社会知识产权高水平、高效率的科学保护,我们一直在路上持续奋斗着。(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金元 张依晨)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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