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风景区市场监管局)从商品条码中发现猫儿腻,查处一起销售假冒半球牌电热水壶案,当事人被重罚1.2万元。
1月16日,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加油站超市发现一个半球牌电热水壶上贴着“200”的标签,超市经营者蒋某表示,消费者加油满200积分可以免费兑换一个电热水壶。该局执法人员检查电热水壶后发现,这个国产电热水壶商品条码开头是“60”,而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给我国编码组织的前缀码标准是“690-699”,我国商品条码是“69”开头。据此,执法人员初步判断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半球电热水壶商标专用权商品。
执法人员扣押涉嫌侵权商品时,蒋某一开始并不配合。于是,执法人员让其查看超市其它商品有无“60”开头的条码,蒋某走到货架前,接连查看了几种饮料,发现商品条码均为“69”开头。见状,蒋某不再言语,默默地呆在一边并配合执法人员执法。
随后,执法人员多次询问蒋某,蒋某最终交代了涉案电水壶的进货渠道。原来,这批电水壶是加油站采购员贪图便宜,以每只19.5元价格从淘宝网店购买了6只,无合法来源证明,案发时已作为促销赠品送出1只。为完善证据链,考虑到疫情期间异地取证存在风险,风景区市场监管局以发函的方式请广东半球实业集团公司和淘宝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协查。两家单位接函后,向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了涉案电水壶商标侵权鉴定证明和网络订单明细。
风景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尽管此案涉案金额仅百余元,但经营者蒋某的行为有损黄山形象,必须重罚。蒋某若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义务,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章洋 柴源)
(编辑:蒋朔)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