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寻提供北京市知识产权舆情信息合作单位的说明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0/6/23 16:25:00

  我社需要第三方提供北京市知识产权舆情信息,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征寻舆情信息提供单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应征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提供舆情信息服务资质;

 

  2.公司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上;

 

  3.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有三年以上为政府部门提供舆情信息及报告的经验;

 

  5.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项目要求

 

  1.主要内容

 

  提供涉北京市知识产权的舆情月报、季报和年报的舆情信息,月报12期,季报3期,年报1期,共16期,并按照要求形成完整报告。

 

  2.服务时间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3.技术要求

 

  所提供的舆情信息要全面、准确,报告要完整、清楚、及时。能够按照要求及时调整舆情信息监测和报告内容。

 

  三、应征公司提供投标书主要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2.就本项目撰写的技术文案、大致设想。

 

  3.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构成。

 

  4.应征寻公司需提交详细报价表。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一式贰份)

 

  四、投标书的格式及要求

 

  1.第三项所列的内容必须齐备,不得遗漏。

 

  2.投标书封面及内容统一使用A4白色复印纸,所有文件一律按本通知的版式排版。

 

  3.如有需要,文件内容中可有图案或图片做辅助说明。

 

  4.本片的投标书应密封完好(信封上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除片目外的任何符号),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封装投标书,将视作废标。

 

  五、招标征寻截止时间

 

  本项目的征寻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日,应征公司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日17时。

 

  如有不解或疑问之处,可向我社咨询。

 

  联系人:刘军 李文慧

 

电话:82803888-6325/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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