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出炉 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

文章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
发布时间: 2020/10/13 15:10:0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0月11日对外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 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方案明确,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 护试点,完善互联网信息等数字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 索在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方案指出,党中央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40年来,深圳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创造了发展史上的奇迹,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 。以设立经济特区40周年为契机,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 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也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

 

  2019年8月,中央作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决策,深圳改革开放开启新篇章。

 

  方案明确,2020年,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实施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推动试 点开好局、起好步。

 

  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 果,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授权清单形式制定,包括八部分、27项目标任务要求,围绕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 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方案强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分批次研究制定授权事项清单,按照批量授权方式,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 。落实地方责任,强化法治保障,营造改革氛围,健全改革的正向激励机制。

 

  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相关部署摘编如下: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20-2025年)

 

  (摘编)

 

  二、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七)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 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在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 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健全国有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

 

  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一)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完善互联网信息等数字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证据披露、证据妨 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在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 监管。(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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