玷污“清澈的爱”,良心何在?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3/19 9:16:00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这句戍边英雄陈祥榕生前写下的战斗口号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依法驳回“清澈的爱”等17件商标注册申请,并将驳回名单进行了公布。


  蹭戍边烈士“热度”、图谋一己私利、亵渎英烈精神的做法不仅伤害民众感情,扰乱市场秩序,更触碰了法律红线。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反应、“重拳”出击,给“越界者”相应惩罚,给“碰瓷者”以警醒,在全社会形成有力的示范效应。


  感人的战斗口号彰显着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然而,自陈祥榕战士被追认为烈士以来,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借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企图用于谋取商业利益,这样的行为难谓善意。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中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快速果断驳回与烈士相关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行为并公示,有利于维护商标注册申请秩序,规范商标注册行为,为营造文明的社会氛围做出示范。


  近年来,商标恶意注册事件屡禁不止。每当社会有新的热点事件发生,与之相关的人名、地名等关键词都会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眼中的“生财之道”。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2019年12月,《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施行,明确在商标审查审理的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依法打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并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和提供不法服务的商标代理机构的处罚措施做出相应规定。


  商标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身份标识”,其注册申请不能突破法律的“红线”和道德的底线。当前,商标注册申请还需在规范上不断加码,一方面要完善商标审查制度,另一方面则要加大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力度。只有提高商标工作的标准化和法治化水平,对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申请注册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才能在社会形成有效警示,让恶意注册不敢再抬头,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时 雨)


(编辑:窦一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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