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中心拟开发2021年开放日线上展厅。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采购此次活动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应征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互联网产品开发设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公司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上;
3.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 公司自有创意策划和执行团队,能够满足招标项目所有人力、设备配置要求,有成功开发设计互联网产品的经历,并能提供近期成功案例;
5. 项目负责人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有一定影响力的执行案例。项目策划和执行人员都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项目要求
1.功能设置:
该网上展厅拟设置9个版块,其中包括:欢迎语、“十三五”成就展、宣传片、专利受理审查、商标受理审查、“知识产权人”故事、宣传周海报、精准扶贫和中小学知识产权公益课堂。
2.工作内容:
展厅内容规划整理、展区三维模型设计制作、灯光材质渲染、细览页交互制作、后台运行程序部署调试、技术进度管理协调。该展厅须于4月16日前完成送审,4月26日正式上线。
三、应征公司提供投标书主要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2.就该网上展厅开发设计撰写的策划方案、大致的实施构想。
3.项目的参与人员构成(即中标后的实际策划实施班底,中标公司原则上不得更换人员)。
4.公司提供1~2项与本项目属同一类型的互联网产品的开发设计案例。
5.应征公司需提交详细报价表。报价表应主要包括项目分类、项目名称、单价、总价等明细。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一式贰份)
四、投标书的格式及要求
1.第三项所列的内容必须齐备,不得遗漏。
2.投标书封面及内容统一使用A4白色复印纸,所有文件一律按本通知的版式排版。
3.如有需要,文件内容中可有图案或图片做辅助说明。
4.本片的投标书应密封完好(信封上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除片目外的任何符号),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封装投标书,将视作废标。
五、招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的招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应征公司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17时。
如有不解或疑问之处,可向我社咨询。
联系人:乔汇峰 祖阿颖
电话:(010)82803888-6057/6066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