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版权保护启动“双动力”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11/30 8:49:00

  《王者荣耀(亚运版)》《和平精英(亚运版)》等8个项目入选第十九届杭州亚运会电子竞技小项,项目所获得的奖牌将计入国家奖牌榜;在《英雄联盟》S11总决赛中,中国赛区战队EDG电子竞技俱乐部获得总决赛冠军……电子竞技产业近来的连连喜讯,再度引发人们对游戏版权价值的关注。


  近年来,国内网络游戏产业蓬勃发展,以其为核心的多业态融合成为新的发展趋势,代表性的游戏作品均在直播、短视频、影视、动漫等领域开展版权合作。也正因产业蕴含无限潜力,行业近年来频频发生各种版权争议。在此背景下,中国版权协会网络游戏版权工作委员会和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于近日联合举办“新著作权法背景下的网络游戏保护问题研讨会暨《游戏版权年度报告2020-2021》发布会”,邀请高校、法院、律所等各界代表,就涉游戏作品版权诉讼法律适用及如何统一司法裁判标准等焦点问题展开热议。


  保护制度日趋完善


  游戏产业迅速发展的背后,是我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适用规则的不断明确与司法裁判标准的逐渐统一。


  据报告主要负责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孔祥俊介绍,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范围、作品类型等进行了新规定,为网络游戏版权保护提供了更多、更大可能。比如,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将“类电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并取消了此前有关“摄制”的技术要求。因此,具有独创性的游戏直播画面可以界定为连续动态画面,符合“视听作品”的保护要求,原先有关游戏直播画面保护的争议也迎刃而解。另外,为回应信息技术变革对游戏产业带来的深刻影响,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打破作品类型封闭列举式规定,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升法定赔偿额,并设置最低侵权赔偿标准,而这些均是立法对涉网络游戏版权保护的明确回应。


  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同时,在司法审判环节,除对网络游戏版权保护新规则的探索不断深入外,对相关法律的适用规则愈加明确,司法裁判标准也在趋向统一。报告分析,从现有司法实践来看,业界对网络游戏版权形成“拆分保护与整体保护共存”的模式,权利人既可主张拆分后的游戏元素构成单个作品而要求相应保护,也可主张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构成视听作品进行维权,这是网络游戏版权保护新规则探索的具体体现。另外,多地法院出台了涉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其目的就是希望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规则和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实践证明,这些尝试不仅有助于提升网络游戏版权案件的审判质量与效果,更能切实加强对网络游戏及其衍生产业的版权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法律法规的完善,还是司法的进步,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而推动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表示,一个行业的兴起,不能以牺牲另一个行业为代价,因此,基于游戏内容而发展的衍生行业从业者应积极与游戏版权方签署协议,取得授权并协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方式,共同探索更符合产业实践且更明晰的版权授权原则。


  保护技术不断创新


  网络游戏的发展得益于新技术的进步,但新技术的发展也给网络游戏版权保护带来新挑战,如何借助新技术手段加大网络游戏行业版权保护,成为与会人员共同关心的话题。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晓青提出,“通知-删除”规则在化解网络侵权纠纷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网络平台需要承担更多技术过滤和事前屏蔽责任,对侵权进行事前审查,而不是被动地“通知-删除”。“这种采用新技术进行版权治理的做法,能够很好地减少侵权内容在平台中的传播,对于保护网络游戏、短视频来说也具有积极意义。”冯晓青认为。


  事实上,业界已经在尝试采用版权过滤等技术进行内容版权治理。比如,百度公司就“百度文库”服务建立了版权作品过滤系统(DNA反盗版文档识别系统),可以持续有效拦截线上涉侵权文档;腾讯自主研发的“视频基因比对技术”通过智能化的图像对比和精确算法,对比目标文件与基因母库中的现有视频身份文件的相似度,进而判断相关内容是否侵权;国外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则采用AI等技术进行平台版权治理,自动审查、移除涉嫌盗版内容。“这些技术事实上同样可以适用于网络游戏版权保护,可以追踪定位涉游戏侵权短视频等内容,可以有效解决侵权盗版内容多、传播速度快等问题。”孔祥俊认为。(本报记者 姜 旭)


(编辑:田伊慧)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