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更科学 监管更严格 服务更优化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2/5/16 11:54:00

首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完成验收——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进行了验收。经综合评审,12个试点地方均通过验收,其中综合得分排名前五的依次是安徽省、江苏省、陕西省、贵州省和四川省,验收结果评定为优秀。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下称保护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要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稳步推进统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不断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方式,保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和规范使用,真正做到核准更科学、监管更严格、服务更优化。


  多措并举促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体系,加强对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在北京市、河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12个地方开展第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


  以推进中国(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2019年9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率先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1月8日,保护司在京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启动会,为推动试点地方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的工作体系、积极拓展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打造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流程标准的升级版、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提供指引。


  为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2020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各试点地方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对照各省试点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对试点任务落实、试点进度完成等情况进行自查,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组。


  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指导试点地方开展地理标志使用核准备案工作。试点初期,对试点地方核准备案材料进行了100%的复核审查工作,并指导试点地方就相关审查进行补正。随着试点地方核准备案合格率的不断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从核准备案审查指导逐步转为抽查,以每月为周期,抽查样本覆盖全部试点省份和全部产品、各省份抽查比例不低于50%、以重点关注首次备案产品为原则开展核准备案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各试点地方,督促各试点地方进一步完善核准备案审查工作体系。


  今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试点期已满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第一批试点开展验收工作,组织12个试点地方对照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开展情况,整理形成自评报告和验收信息汇总表,提供支撑各项工作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引入第三方评价,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同时,根据试点工作任务设置评分指标体系,对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进行验收综合评审,总结工作经验。


  地方亮点见成效


  在试点期间,有关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勇于改革创新,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


  随着地理标志产品的经济效益逐渐向好,对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围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连续数年扎实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改革试点成果得到充分显现。针对茶叶大省实际,从2020年开始,安徽省着手建立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名录,39个茶叶品种、779家用标企业纳入保护范围。两年来,通过春茶、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安徽省共查处假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及商标案件46起,罚没金额及物品价值48.6万元。


  试点工作中,诸多省份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2021年,“贵州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平台”上线运行,申请人可通过电脑或手机提交申请材料,原线下纸质材料审核需30天,全程网上审核后,只需7天。


  在四川,专项质量抽查等工作有序进行。在全省1028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中,四川省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最高30%的比例,共抽取308户开展检查。同时,持续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年度专项质量抽检工作,并力争对全省296件地理标志产品做到三年一轮回的专项质量抽检,全面掌握地理标志产品现行标准、现有产品特色质量等情况。


  以便民高效为目标,各地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上,契合“让百姓少跑路,数据多跑腿”的“放管服”改革要求。海南省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限,目前达到全国最短。改革试点工作开始后,海南省迅速印发了《海南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范》,明确了市县—省局两级核准制度,审核时限平均不到5个工作日。2021年4月,该省进一步明确将审核时限压缩为1个工作日,此时限为全国最短,大大压缩了市场主体等待时间。


  围绕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体系建设,河北省形成了特色的“三个一”审查工作模式,即形成一个统筹协调机制,汇总一张审查意见表单,建立一套审查标准流程。该省将汇总表、申请书、核验报告、检测报告等各项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点汇总集中,审查人员对照表格判定申请材料是否合格,保障材料审查工作的准确和高效;发挥市、县积极性,将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引入地理标志工作体系,建立了县局现场监管执法、市局辅导初审推荐、省局审核批准的一套标准化申请审核流程。


  保护司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指导地方结合实际深化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水平,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本报实习记者 苏 悦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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