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昨日世界 迎接数字经济新挑战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2/8/24 13:06:00

  数字经济正在推动生产方式和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成为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的关键力量。在数字经济快速兴起和规范发展的过程中,产业实践形成的新特征正“夜以继日”地挑战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传统治理规则。


  近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数字经济下知识产权与竞争司法保护研讨会”上,众多专家表示,在算法经济和平台治理的大背景下,一些知识产权传统概念面临新挑战,这些概念的再定位,或将决定数字经济的发展态势。


  “技术中立”正在被超越


  “技术中立”原则又名“菜刀理论”,指科技或者工具的发明者无法控制使用者如何使用该工具,所以也不应为意料之外的工具用途负责。这一概念在平台聚合用户、算法推荐内容的当下,体现出了更加广泛的不适应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表示,算法推荐引发的版权内容高效传播,信息服务从人找信息变成信息找人,带来与版权合规治理相关的诸多问题。作为技术的算法推荐是否能够成为责任豁免的依据需要探讨,但整体而言,网络服务提供商持有的算法推荐能力越强,其承担的注意义务就越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吉豫认为,今天数字平台的算法,既是生产生活的重要组织者,又是社会秩序的重要建构者,目前在数字经济领域已经呈现出“代码即法律”“算法即规则”的特征。因此,“数字向善”既是伦理要求,也是责任原则的发展,更是对“技术中立”概念的超越和变革。


  “技术中立吗?我认为,技术自带价值观,并且自有其逻辑。”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表示。


  “避风港规则”面临重新厘定


  “避风港规则”也被称为“通知+删除”规则,其基本精神为,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链接、存储涉嫌侵权的行为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相关内容,则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对这一规则的内涵进行了延展,并通过2006年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适用至我国法域。


  20世纪末以来,“避风港规则”成为奠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与权利人之间纠纷解决模式的基础性规则之一。但众多专家认为,该规则到了变革的时候。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元臻表示,“避风港规则”面临越来越多的适用性问题,比如涉嫌侵权内容传播速度极快的短视频领域,以及侵权行为可能使权利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电商领域。


  “‘通知+删除’规则面临着效率和效果等多重问题,面对海量通知,平台难以恰当处理;对于大量具有时间敏感性的作品而言,维权效果有限;面对反复出现的侵权行为,权利人需要重复发送通知。”蔡元臻表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国斌认为,“避风港规则”应加以改变,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舍弃。在现今的技术可行性基础之上,在普遍的自愿合作模式难以实现的现状下,鉴于其成本和对用户基本权利的影响在合理范围之内,引入平台技术审查义务具备合理性。


  吴汉东则表示,版权治理问题无疑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挑战,数字经济下版权义务如何履行,直接影响到数字经济发展是否规范,成果是否普惠。


  “算法黑箱”或将被“打开”


  “算法黑箱”,是以算法技术为驱动的数字经济时代里最大的“潘多拉魔盒”,面对大数据为基本“燃料”的算法驱动力,大多数普通人的直观感受是,其决策机制难以基于惯常逻辑去理解,结果高度不可控,且不可商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表示,“平台的社会化”和“社会的平台化”使得人们难以对大数据决策过程产生清晰稳定的认知。由于大数据挖掘、分析和利用的主体双方之间往往是不对称关系,因而在公共事务的处理过程中,与知情同意、隐私、所有权等伦理主题相关的价值取向,常常被数据强势主体所“吞噬”。


  “算法黑箱”对平台经济的垄断效应可能形成助推关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李迎新表示,平台经济的涉嫌垄断行为,以数据优势下的扼杀性收购、头部平台的排他性协议等为典型。


  “算法黑箱”的“破除”并不是一个毫无风险的问题。易继明指出,“算法黑箱”的“打开”可能带来比较严重的技术抄袭等问题,知识产权界需要在制度设计上做好充分准备。


  杨明提出,平台自治与监管规制,是破除“算法黑箱”的两条链路。“平台自治规则,应该通过技术措施、用户协议和标准化来形成,而监管平台的强制规则,则需要在信息管理能力与法律规定的注意义务相匹配的前提下,利用算法备案与算法审计机制来扩大司法审查的可能性。”杨明表示。


  凡此种种,昭示着传统知识产权概念的内涵需要重塑。与会专家还表示,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各国正站在相同起跑线上,都在积极探索能够切实保护创新的合理制度安排,抢占话语权和发展主动权。


  正如近日在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发布的《全球数字经贸规则年度观察报告(2022年)》所指出的:未来十年,将是全球数字经贸规则体系深刻重塑的十年。各方需进一步促进包容性增长,推动弥合数字鸿沟;坚持多边数字经贸体系,推动机制更加开放,发挥多边主义关键作用;深化新型技术规则合作,共同推动填补新兴技术和应用带来的数字经贸规则空白。(本报记者 祝文明 实习记者 刘阳子)


  (编辑:田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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