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热点别乱蹭!音频侵权也可能赔得倾家荡产

文章来源: 传媒茶话会
发布时间: 2022/12/9 19:06:00

  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作为全球顶级体育赛事,对媒体、平台而言,这也是一场受众注意力和流量的争夺战,因此也成为侵权的高发区。世界杯期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云听”的监测结果显示,世界杯赛事节目在音频领域的侵权呈现集中爆发的态势。


  世界杯赛事版权侵权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相比于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看”,更具伴随性、更省力的“听”正成为视听消费新时尚。


  上班通勤、开车的路上、睡前、健身锻炼……听新闻、听书、听相声越来越普遍,“耳朵经济”正展现出勃勃生机。


  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网络音频的用户规模已经达到6.4亿人,预计2022年将达到6.9亿人,2022年中国网络音频的市场规模或将达到312亿元,同比增长41.8%。


  但在网络音频市场蓬勃发展的背后,为了抢夺用户、流量,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拿到资源的侵权行为也在网络音频领域蔓延,成为干扰有声市场良性发展“毒瘤”。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告诉传媒茶话会,目前网络音频侵权呈现三大特点:侵权成本较低、侵权规模大、播放量大;单一行为侵犯的著作权权利多样化,多涉及改编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权利;平台与直接侵权人共同侵权。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姚欢庆谈道,音频领域常见的侵权形式主要是复制他人的音频进行传播。在互联网时代,侵权行为往往很隐蔽,不容易被发现,造成的后果严重。


  有声书、有声节目的侵权案例已屡见不鲜。


  比如,荔支公司未经腾讯授权许可,通过其官网和“荔枝”应用软件为用户提供《三体》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案;“氧气听书”未经爱奇艺授权许可为用户提供《奇葩说第三季》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案等,前者,法院判决荔支公司赔偿腾讯公司500万元。

 

  这一次,侵权的“黑手”伸向了卡塔尔世界杯赛事节目。


  今年,根据《2022卡塔尔国际足联世界杯媒体和市场营销规定》,总台拥有卡塔尔世界杯在中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独家电视和新媒体版权及分许可权利。同时,总台也发布版权声明,将赛事节目版权只转授权给了中国移动咪咕等6家单位,而其他机构均未获得授权。


  虽然总台声明在前,但为了流量和粉丝,也有甘冒法律风险的铤而走险者。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云听”监测数据,自11月21日开赛以来,截至12月8日18点,共发现近440起涉嫌直播侵权、70余起涉嫌点播回听侵权,涉及蜻蜓FM、喜马拉雅、华为收音机、哔哩哔哩、喜欢听、网易云、阿基米德、芒果动听等20余个平台。其中,喜马拉雅和哔哩哔哩的个人主播直播间成为涉嫌侵权高地。即便在“云听”向各涉嫌侵权方发送告知函后,喜马拉雅和哔哩哔哩仍然每天能被监测到涉嫌侵权的行为。


  比如,11月22日,“云听”对卡塔尔世界杯3个场次进行直播、点播侵权监测,在监测的12个音频APP中,发现直接侵权行为21起。其中,直播间侵权12起,且均在哔哩哔哩、喜马拉雅。有一家地方广播媒体,不仅在广播节目中穿插转播了阿根廷队与沙特队比赛时的2段现场情况,还将节目在其入驻的喜马拉雅、蜻蜓FM、华为收音机平台上播放。


  平台能以 “避风港原则”免责?不一定!


  此前,由于法律定义模糊,体育赛事网络直播版权保护难度很大。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著作权法将直播、短视频等视听作品也纳入法律保护范畴,强化了相关权利法律保护力度。


  “云听”的监测结果显示,总台世界杯节目被侵权形式多样、主体多元。从涉嫌侵权的形式看,有直播、转播、二创解说等多种类型;从涉嫌侵权主体和关联方看,涉及传统广播媒体、自媒体主播、互联网平台。


  这些行为是否能被认定为侵权?具体侵犯了哪些权利?


  王辉认为,先授权后使用是著作权法最基本的前提。如果未经授权,广电媒体在电视台、广播频率上直播、转播世界杯节目,涉嫌侵犯总台享有的卡塔尔世界杯节目的广播权;广电媒体、自媒体主播将世界杯节目内容搬运到在第三方平台的媒体账号、自媒体号上传播,涉嫌侵犯总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但是,自媒体主播解说、评论卡塔尔世界杯时引用到总台相关节目内容,这是否构成侵权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是出于个人学习、欣赏、研究,且引用部分比例较小或不是作品最核心的内容,而且并未影响被引用作品的正常使用、损害权利人合法利益,就构成合理使用。否则,则构成侵权。”王辉谈道。


  据“云听”监测数据,网络音频平台成为总台世界杯节目被侵权的重灾区。喜马拉雅、华为收音机、阿基米德、蜻蜓FM等存在数量不等的涉嫌侵权的音频内容。


  那么,这些第三方平台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应当承担何种责任,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类型个案分析。”姚欢庆谈道,根据《民法典》第1195条、1197条的规定,如果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且未采取合理措施的,则与上传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则适用“避风港原则”,在接到通知后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


  从具体的实践案例来看,在腾讯公司诉荔支公司侵犯《三体》音频著作权案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三体》是国内最具知名度的科幻小说之一,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荔支公司应当知道,权利人不可能免费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荔支公司明知或者应知其平台主播传播侵权音频,其未采取制止侵权的必要措施,构成帮助侵权,不适应“避风港原则”。


  同理,作为极具商业价值的世界杯赛事,相关平台上存在涉嫌侵权音频内容,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如果对簿公堂,《三体》音频著作权案的判决或有参照意义。


  王辉建议,为避免侵权,媒体应加强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对使用的配音、音乐、有声书等作品进行版权溯源,来源不明、未获授权的一律不使用,坚持先授权后使用、正版化运用。互联网平台应对用户及表演者上传的音频内容加强审核,对未获版权或版权来源不明的作品要求上传者进行标注;畅通权利人通知、投诉相关侵权行为的处理渠道并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理。


  音频侵权也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


  近年来,总台多措并举保护版权,针对侵权果断“亮剑”。


  今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了总台诉聚力传媒侵权案。聚力传媒在其运营的“PPTV视频”网站设置“世界杯”专题页面,截录总台享有专有权利的2018世界杯电视节目,制作800余段GIF格式视频,擅自通过直播间实时转播比赛电视节目构成侵权,判赔总台400万元。


  据传媒茶话会了解,总台还不断创新版权管理模式,提升版权保护效率。


  一是,提前打“预防针”,亮出坚决保护版权的态度。无论是此次卡塔尔世界杯,还是此前的北京冬奥会、2020东京奥运会,重大赛事版权保护声明已成为总台常规操作。


  二是,统一版权经营权,推行音频节目版权独家代理模式。去年12月,总台总经理室正式授权央广传媒集团在车联网系统独家经营总台广播频率直播流。今年上半年,总台进一步扩大“云听”独家经营权范围,载体从车联网系统扩展到全域,内容从广播频率直播流扩大到所属音频节目。

 

  三是深度开发版权资源。总台搭建版权内容生态,加强版权经营管理,提升平台资源和渠道整合能力,通过打造全终端产品渠道、拓展全维度产品价值,全面提升版权内容的长尾价值,推动总台栏目传播优势向新媒体延伸、优质内容向新媒体端集结,实现对作品的多次呈现,多元利用和多次收益。


  姚欢庆认为,作为总台音频节目版权独家运营机构,如果“云听”在音频领域发现对总台世界杯节目内容的侵权行为,可以名正言顺地主张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针对屡次侵权者,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据传媒茶话会了解,目前,“云听”坚持维权与合作并举的版权保护策略。一方面,亮明保护版权决心,针对侵权行为,积极维权,发挥作为移动音频国家队在尊重原创、捍卫版权、净化网络音频内容生态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以开放合作姿态,充分发挥总台新媒体平台优势,推进与互联网平台、全国各地电台频率的版权签约合作进程,促进音频内容正版化,让主流声音、优质内容在“云听”涌动正能量、澎湃大流量,为用户提供高品质声音产品服务。(李 磊)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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