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动特色经济!全国首部综合性地理标志地方性法规出台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2/12/23 14:52:00

  近日,《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下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综合性地理标志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地理标志地方立法领域的率先探索引发广泛关注。



  “地理标志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地方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条例》聚焦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现实性问题,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重点,补齐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短板,强化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将在保障全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特色,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全链条发力 法治建设强基固本


  “广东地理标志保护起步早、发展快、市场化程度较高,但由于此前缺少专门立法,许多深层次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在产业发展中仍存在重申请轻运用,维权成本高,产品溢价不高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声誉和产业竞争力。”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地理标志研究中心主任黄贤涛介绍。


  针对这一情况,《条例》结合广东实际情况,以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运用为主线,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围绕地理标志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全省地理标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探索构建与国家规定相衔接的地理标志保护体制机制是《条例》的一大特色。一方面,《条例》注重与国家立法相衔接,着力健全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国家事权与地方立法之间的关系,提高地理标志保护的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为加大对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条例》参照产品质量法,对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明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违反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着力破解产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条例》充分发挥广东市场化程度高、对外贸易活跃等优势,从加强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和保护、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推进体系、推动地理标志产业提质增效、开展地理标志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对症下药”,多措并举完善地理标志运用制度体系,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条例》的实施,为地理标志工作提供了全链条保护,对于开发地理标志资源、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黄贤涛表示,《条例》也是指导各方主体扎实开展地理标志工作的行动指南,有利于全省各级政府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促进地理标志运用、规范地理标志管理、优化地理标志服务,推进地理标志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方位提升 产业发展有声有色


  “支持和引导特色产业发展”是《条例》关注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推动地理标志产业从注重申请注册向注重运用保护、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条例》以交易市场培育、技术创新、地理标志宣传推介和品牌培育、产业融合发展等为切入口,鼓励全省各方主体提高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


  在前不久举办的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上,一批广东特色地理标志产品一经亮相,便牢牢抓住了国内外观众的眼球,化橘红便是其中之一。“自2006年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来,化橘红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带动千家万户的农民增收致富。”作为化橘红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锋表示,《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化橘红企业守法经营提供了依据,对地理标志违法行为也明确了应当承担的责任,这对规范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将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地理标志管理人的管理责任和市场主体的责任,使地理标志的管理者和使用者有法可依,有利于构建起政府监管、行业管理、生产者自律的质量保证体系,促进化州市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股长黄恒表示,《条例》还对地理标志信息公共服务、地理标志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服务体系,营造便民利民、服务优良的营商环境。


  同样对《条例》广泛关注的,还有“湛江蚝”“湛江鸡”“湛江对虾”等1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者——湛江市农林牧渔地标产品协会。“《条例》重视培育和挖掘更多新的地理标志资源,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规模化、集约化和品牌化发展,有利于推动湛江市农、海、牧等特色产业发展。”该协会会长谭惠仁表示,协会作为地理标志管理人,将依据《条例》规定,积极推动地理标志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执行,推广应用过程控制、产地溯源等管理方法,保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62个、地理标志商标118件;10个地理标志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互认互保名录;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4个……近年来,广东围绕产业抓特色,通过挖掘地理标志产品的文化内涵和特色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了经济优势。相信在《条例》的推动下,广东还将在由产品到产业、由增量到增效转变的地理标志产业“升值”之路上继续阔步前行。(本报实习记者 薛佩雯)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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