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服务业是创新发展的支柱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 2012/12/11 9:14:00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伴随着当代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兴业态。不久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指引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当今经济发展正在向以智力资源和创新驱动为主的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已经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20多个国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有着体系完整、运行高效、业态发达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一年前,加拿大北电网络公司拍卖6000件专利,最终被苹果公司为首的财团以45亿美元天价成交,吸引了世界的关注。而在拍卖的背后,是知识产权服务的产业链条,联结起了专利权的维护、价值评估、法律事务、拍卖、保险、合同管理等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应该说,这次拍卖活动,不仅是一个知识产权运用的典型案例,也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展示。

 

  知识产权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各个环节,如果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比作知识产权制度的四大要穴,知识产权服务就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经络,没有畅通的经络,要穴的功能就难以顺畅有效地发挥。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的效能与水平,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形成结构优化、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近年来,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知识产权服务业开始走上发展的快车道。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中国专利申请达到163万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到全球总量的四分之一;我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上升至世界第四位,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有效专利数量全面超过国外在华数量。如此迅速的发展,体现了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能力在不断增强,其代理总量已占到总数的近70%。同时,围绕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的提升,专利检索、人才培育、专利预警、专利质押、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服务产业链在不断延伸,体系建设在不断健全。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贸易和文化发展的支撑作用逐步显现,市场前景广阔。但目前仍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高端人才匮乏,综合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亟待着力培育发展。

 

  《关于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为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和经济发展效益显著改善提供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高技术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为此,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明确了基本思路: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环境;推动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和监测体系;建立完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需求。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创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服务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打造一批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服务机构。

 

  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模式。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联盟或协会建设,在资源共享、服务链优化和行业规范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开展试点示范,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在大城市集聚发展,成为当地现代服务业格局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

 

  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扩大人才队伍规模,提高专业素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职业培训,培养实务人才;支持引进复合型国际高端人才。(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甘绍宁)

 

(编辑:秦韵)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