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针对侵权行为应增加赔偿额上限和制裁内容

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 2016/3/9 10:48:00

  “很多企业界代表反映,现在技术侵权赔偿太低。我赞成对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进行修改。”8日上午,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已临近尾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的一番话,再次掀起代表讨论的高潮。


  “我国专利法是20世纪80年代修订的,当中很多条文跟当下经济发展不适应,例如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额度太低,赔偿是按实际损失的原则,但有些技术一旦在市场上推广成功后很可能获得巨大的收益,这部分难以赔偿。”龚稼立说。


  坐在他左侧的全国人大代表、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侧过身,认真倾听。此前,董明珠曾多次公开建议,对技术侵权的企业和个人实施重罚。


  “我非常认同龚代表的话!针对这个问题,国外加入了惩罚性罚款,就是根据实际损失原则加多少倍,我认为值得借鉴。此外,我认为应该增加赔偿额上限和制裁内容,完善知识产权损失的评估机制。”龚稼立话音刚落,董明珠就迫不及待地“抢麦”。


  “剽窃、侵犯专利的行为现在比较普遍,一个企业总是不投入、走捷径,会大大打击创新企业技术研发的积极性,企业的这种行为对自身发展也很不利。”董明珠说。(记者  毕嘉琪)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梁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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