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利民:建议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3/12 1:01:00

  2016年时,《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实施,其中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明确了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等具体任务。而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作为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服务保障创业创新的重要路径和方向,扩大其试点范围的呼声日益高涨。


  在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看来,当前,在安徽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条件已经具备。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汪利民向记者介绍了合肥的相关情况。汪利民说,合肥区位优势显著,创新资源富集。“大家都知道,安徽是全国第二个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省、国家首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之一,全省现有包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著名高校在内的各类高校109所,各类科研机构4817个,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多年位列中部第一,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等主要创新指标均保持全国先进、中部领先位次。而合肥作为与杭州、南京并列的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是国家四大科教基地之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全国首个科技创新型试点市,也是继上海之后第二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集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电子信息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于一身。”汪利民说。


  诚如汪利民所言,合肥是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之一,在创新资源富集方面,根据2015年统计公布数据,合肥全市共有各类高等院校60所,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150个,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2个,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35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27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56个。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将创新驱动发展确定为核心战略的同时,也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全省战略布局、政策支持。2016年,安徽省政府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支持设立省域知识产权法院”。2017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写入《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省委政法委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列入工作目标,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将“积极争取在我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重要措施。


  “实际上,合肥的知识产权审判基础良好,经验成熟。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早在1996年即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全国属于较早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中级法院。合肥中院和合肥高新区法院承担了全省近二分之一的知识产权审判任务,具有丰富的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审判经验。”据汪利民介绍,在案件专业性日益增强、法律问题日趋深入、事实问题愈加复杂的态势下,合肥法院展现了较高的专业化水平,审理的“合肥新强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省创富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等多篇案例入选年度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国家版权局“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此外,在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方面,合肥高新区法院作为全省较早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的法院,成效显著。在安徽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推进和专利民事案件分片集中管辖改革过程中,合肥法院也积累了丰富的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经验。


  为此,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汪利民提交了《关于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的提案》。他建议,希望批准在安徽省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辐射安徽全省乃至周边地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合肥知识产权法院获批准设立之前,先行在合肥设立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知识产权法庭,为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探索经验、储备人才,奠定基础。(本报特派记者冯飞)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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