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门锁专利侵权 重复侵权被查处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4/21 13:39:00

201611月,浙江省金华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了一起涉及防盗门锁的专利纠纷案,经金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悉,某保安制品有限公司拥有一件名为“防盗门锁(双弧)”(专利号:ZL200830245821.7)的专利。2013年,该公司发现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从事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行为,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后来,原告发现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并未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在展销会和其官网上依旧展示涉案侵权产品,在其产品宣传册上印制有涉案专利侵权产品展示图,其一家门店仍在销售侵权产品,被请求人存在重复侵权行为。请求人通过公证的形式固定了相关的证据,随后向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希望查处被请求人的重复侵权行为。立案后,金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前往被请求人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执法取证,在现场并没有发现涉案侵权产品,但被请求人公司网站和产品宣传册上仍有涉案侵权产品图片,构成重复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经金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要求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重复许诺销售的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对此,有专家表示,重复侵权行为是明显恶意的侵权行为,如若被认定成立,相比一般专利侵权纠纷,社会影响更为恶劣,必须给予坚决打击。该案通过各部门联合执法调查,虽未在现场查到侵权产品,但是仍存在许诺销售的重复侵权行为。鉴于被请求人重复侵权行为情节较轻,并能立即整改,消除影响,故未作罚款处理。此案对侵权者和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冯   柳雁春)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曹雅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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