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满潮:建设矿业技术强国,亟待知识产权保护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4/24 10:37:00

当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造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按照知识的价值导向进行分配,对于端正学风,净化社会风气,特别是对于矿业这个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70%的能源供给源自采矿特别是采煤行业,在这样的背景下,采煤行业的采掘机械化就成为我国能源供给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采煤机械化的程度已经达到了80%。但是,我国的现代机械化采煤市场依然由来自美国和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主导。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在机械化采煤的部分技术领域,我国的技术创新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在此支撑下,我国已经建成了千万吨级的现代化矿井,部分矿井最多可以达到3000万吨级的产量,并连续多年保持安全生产零死亡。

那么,面对机械化采煤领域核心专利基本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里的现实,我国会遇到哪些问题呢?第一个问题就是资源的浪费,我国每生产30亿至40亿吨煤,煤资源的浪费就超过10亿吨,价值超过5000亿元。同时,完成这么多的采量,巷道的掘进任务非常大,由此产生的废道损失超过1000亿元。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的科研人员创造了一种采矿的新方法:不是和矿压进行强力对抗,而是借用矿压,自动形成巷道,借力打力,煤矿的灾害就消失了。2009年,我国这项技术研发成功。

与上述工法一样,许多先进的工法都已在全国广泛应用并提交了专利申请。但这些先进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却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对于侵权行为的威慑力还不够大,专利权人可采取的法律救济的措施还比较有限,专利权人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影响了推动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去年,我们成立了中国矿业知识产权联盟,第一批成员单位共17家。这一运营平台可以进行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质押融资、交易流转和收购托管。该联盟还建立了首个采矿先进技术的专利池。与此同时,我们还建议由技术领域的专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一站式矿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个人诚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执法维权和司法保护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煤炭资源开采关系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科学引领未来,创新驱动发展,只有建立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快煤炭行业一流采矿技术的成果转化,才能提高我国煤炭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弯道超车,建设采矿强国。(由本报记者  孙 迪 根据现场录音整理摘编)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曹雅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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