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4/24 17:04:00

  4月2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28家成员单位主办,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承办的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召集人白向群出席启动仪式。自治区科技厅厅长、知识产权局局长李秉荣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启动仪式上致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孙利剑主持启动仪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改委、卫计委、教育厅、环保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科协等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白向群宣布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教育厅为2017年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代表授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知识产权志愿者授旗;来自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500余名志愿者代表和各界人士群体现场宣誓,将为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创新创造改变生活,知识产权竞争未来”。李秉荣在致辞中表示,这一主题含义深刻,指出了创新创造是改变经济社会生活的根本途径,未来的创新创造活动中知识产权竞争将成为创新竞争的主体。近年来,自治区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振兴实体经济步伐,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自主创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印发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意见》和《知识产权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拥有量得到了快速增长,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李秉荣指出,面对新技术新业态给生产生活带来的深刻变革,知识产权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新问题,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希望以本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知识产权氛围,厚植知识产权发展基础,大力推进以“尊重创新、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启动仪式结束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在现场举行了集中展示和宣讲咨询活动,以展板和实物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展示知识产权成果,解答社会关注热点。人民网、新华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北方新报、内蒙古法制报等30余家新闻媒体到会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宣传氛围。


  本次知识产权宣传周将持续至4月26日。期间,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学校将组织开展51项重点宣传活动。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将举办公众开放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将发布《知识产权年度报告》(2016),并组织集中公开开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和模拟法庭进高校活动;工商、版权、质监、专利、公安等部门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和侵权盗版集中销毁活动。各成员单位还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工作领域特点,举办培训、研讨以及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宣传周活动自即日起将在全区各盟市同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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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知识产权统计概况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发挥了良好的引领作用,有力支撑了创新型内蒙古建设。


  据统计,2016年,内蒙古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1万件大关,达到10672件,同比增长20.23%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为2878件,同比增长27.68%。全区共授权专利5846件,同比增长5.87% ,其中发明专利871件,同比增长9.28%。截至2016年,全区有效发明专利量为3734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49件,与2015年每万人1.22件相比增长了22.13%。


  截至2016年,全区有效注册商标已达90603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80件,地理标志商标61件,内蒙古著名商标776件,盟市知名商标1464件。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共登记著作权版权作品216件,比2015年增长30%。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著作权版权作品2222件。


  2016年,全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03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涉及商标专用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专利权纠纷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类型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犯罪等。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强健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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