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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简介(农业)
发布时间:2010/10/13 16:17:00    新闻来源: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中国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品种权,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申请。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其他外国组织,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品种权申请,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品种权申请等相关事务时,应当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书,明确委托办理事项与权责。代理机构在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申请人委托书。品种保护办公室在上述申请的受理与审查程序中,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申请品种权的,申请人应当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和品种照片各一式2份,同时提交相应的请求书和说明书的电子文档。书面材料呈交至品种保护办公室,电子文档提交至品种保护处受理邮箱cnpvp@agri.gov.cn 

 

请求书、说明书、照片、代理委托书按照品种保护办公室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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