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台湾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到鄂州市天安钱柜量贩式KTV,一起见证该KTV经营者自愿将涉嫌商标侵权的“钱柜”两字摘除。
台湾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89年成立,KTV品牌有较高的知名度。今年1月8日,台湾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将鄂州天安钱柜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发布侵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89万元。其诉称被告在其商户字号和经营活动中侵权使用“钱柜”商标,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团购和宣传,造成公众混淆和误认,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通过承办法官一番卓有成效的庭前工作,被告天安钱柜经营者主动摘除了涉嫌侵权的字号,停止了侵权行为。并表示希望通过主动配合,建立与原告友好协商的基础。
台湾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胡金叶现场说:“我们很满意被告能够主动停止侵权,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使我们感到鄂州市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很好。 ”
承办法官表示,希望借此案给涉嫌商标侵权的经营者敲响警钟,不要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心存侥幸。(记者 张兮 特约记者 孟卫军 通讯员 刘岳鹏)
(编辑:白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