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5/31 11:26:00

  近日,在国家版权局召开的第二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由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搜索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宣告成立。此举表明,新闻媒体将采取积极行动和有力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和版权合作,加大新闻作品维权力度,合力破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难题。

 

  互联网时代尤其移动互联时代,因为参与分享的人多、分享方便、数据海量,对于版权保护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新闻作品遭遇版权侵权的形势十分严峻。以中央电视台被侵权最为严重的前5名节目为例,其中5个中有4档就是新闻节目,如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新闻联播》,综合频道的《今日说法》,中文国际的《今日关注》等每天都在被侵权或者被疑似侵权当中。从电视新闻侵权形式看,有新闻视频点播、新闻碎片化使用,新闻视频网络同步直播流,新闻编辑以后使用以及换题目播出等多种形式。侵权盗版不仅严重损害了央视新闻节目的价值和收视率,更为严重的是,有的还任意篡改和歪曲新闻报道的内容,造成了更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不过,事物都有两面性。笔者认为,互联网时代的技术发展既为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带来挑战,也能为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与开发迎来新的机遇。在版权保护方面,互联网环境下,作品的可识别性、侵权证据的可追踪性、可查找性比以前都有所提高。传统媒体应利用此契机,采取技术手段,制定版权保护规则,加强对新闻作品的系统化管理。比如有的传统媒体开发的移动新闻客户端,推出新闻产品时就能从技术上为他人转载、侵权设置障碍,或者当别人转载时可以做到有迹可寻、有证可查,打消侵权者的侥幸心理。在版权开发方面,互联网时代使用新闻作品的频率和规模空前加大,尤其是对于原创性的作品可以进行多维度开发,以不同形式、不同产品在不同新闻平台上进行版权开发。

 

  总之,新闻作品遭遇侵权盗版由来已久,共同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的新闻作品版权市场已成为众望所归。这既需要不断完善打击侵权行为的技术手段,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也需要媒体及互联网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严守先授权、后使用的新闻传播行业底线,更需要通过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让尊重作者,尊重原创,尊重创新的理念成为互联网时代人们阅读和使用新闻作品的基本素养,让版权保护意识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选择和行为取向。(吴学安)

 

 

(编辑:蒋朔 实习编辑:车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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