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专利条例》明年起施行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12/25 9:56:00

  近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吉林省专利条例》(下称《条例》),自20181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共651条,分别从总则、专利促进、专利保护、专利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专利工作进行了规范。

 

  在创造层面,吉林省将设立省级专利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利项目的专利权人以及发明人(设计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组织建立以专利为纽带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在运用层面,鼓励和支持单位或者个人依法组建专利运营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托管、运营专利技术。在管理层面,规定吉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专利相关的工作。在保护层面,吉林省将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的执法权。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加强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和协作,打击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同时,《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动本省专利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专利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专利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通讯员 曹亮)

 

(编辑:车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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