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通报2017年度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并发布十佳案例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8/4/27 15:16:00



  4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2017年浦东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情况,并介绍了浦东法院2017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十佳案例。


  值得关注的是,这10起案件中,既有最高人民法院刚评出的2017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也有新入选2017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作为一家基层法院,有两起案件同时入选,可以说是对浦东法院积极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充分肯定。


  收结案数量持续增长


  发布会上,浦东法院副院长金民珍通报了2017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


  2017年,浦东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03件,审结5378件,同比增长30.98%和35.16%,占上海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数的近40%。其中,受理涉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案件4133件,审结4260件。


  据分析,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涉互联网的著作权纠纷较多,2017年受理著作权案件较上一年度增长29.57%,其中90.38%的案件涉及信息网络;二是商标批量维权案件较多,2017年受理的283件商标案件中,权利人批量起诉维权的案件占72.8%,且多以个体工商户、连锁超市等销售者为被告;三是新类型不正当竞争纠纷较多,2017年审理了如将网页插件嵌入电商平台抢夺用户、通过篡改浏览器主页实行流量劫持等一批新类型不正当竞争纠纷;四是特许经营合同案件较多,2017年受理知识产权合同案件83件,同比增长88.64%,其中36件是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主要涉及餐饮、酒店、服饰、汽车服务等行业;五是涉及知名商标的刑事案件较多;六是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案件较多,2017年受理的108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中,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46件,多数是“职业打假人”不服行政机关的举报答复而提起的诉讼。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金民珍介绍,2017年浦东法院通过搭建研讨平台,凝聚法律职业共识;创新服务载体,发挥规则引导功能;注重专题调研,辅助司法决策参考,积极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努力为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完善。同时,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一是深化三审合一,不断提升制度竞争力。进一步升级完善“三合一”审判模式,凸显集中审理涉及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的刑事、行政案件的专业化、集约化优势。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共同举办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会暨行政审判情况通报会。


  二是推进繁简分流,促进纠纷解决快速化。强化案件速裁机制,组建庭内“速裁组”,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以法官助理为主导的诉前调解和简案速裁。2017年,全院通过该速裁机制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77.55%。


  三是探索庭审改革,着力解决审理周期长。探索推行“书状先行”的庭审模式,鼓励当事人在正式庭审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诉辩材料和举证、质证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正式庭审前排除无关证据、确认无争议事实和归纳争议焦点,努力提高庭审效率。


  通过创新便民举措,浦东法院构建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推广网络审判模式,积极开展行业调研走访,着力推进营商环境便利高效。通过深化司法公开,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全面打造阳光透明营商环境。


  发布2017年度十佳案例


  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徐俊介绍了2017年度知识产权十佳案例情况。


  这10起案件中,有3个案例涉及文化创意产业。其中,第1号案例是迪士尼《赛车总动员》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第3号案例是“奇迹MU”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第9号案例是“易查网”小说频道侵犯著作权罪案。


  第9号案例的判决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本质出发,厘清了“转码”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以技术为挡箭牌,侵权情节严重,符合知识产权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应依法给予刑事处罚。该案的裁判结果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处理新型版权犯罪行为的司法智慧和司法能力,彰显了依法打击侵犯版权犯罪、保护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力度和决心。该案被评为2017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涉及互联网产业的相关案件,有第2号案例大众点评诉百度数据信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第4号案例“帮5淘”购物助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第7号案例“优步”专车推荐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涉外纠纷案件主要发生在进出口贸易领域以及会展行业。其中,有第5号案例“勃贝雷”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案,第6号案例“设计上海”会展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第10号案例被告人陈某销售非法制造的“佳沛”等注册商标标识罪系列案。


  第8号案例是捷豹路虎公司不服行政处罚提起不正当竞争行政诉讼纠纷案。判决通过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认定使用非标准技术术语引人误解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该案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出庭应诉,来自上海市、区两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三级法院的法官代表170余人旁听庭审,反映了浦东新区乃至上海市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高度重视。该案入选由最高法院评选的2017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本报记者 冯飞 通讯员 王治国)



  (编辑:晏如 实习编辑:李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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