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40年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0/12/23 14:25:00

  40年春风化雨,40年春华秋实,改革开放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的面貌。回望40年历程,曾经走过的路、跨过的山、趟过的河,都化为宝贵的经验,启示着今日的中国。其中,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为改革开放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曾表示在我国应建立包括专利制度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开放的头十年里,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框架逐步形成。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我国陆续修订了著作权法(2001年)、专利法(1992年、2000年)和商标法(1993年、2001年),并于1997年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于2001年颁布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达到《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要求。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时间进入到2008年,这一年的6月5日注定会成为不平凡的一天——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启动实施。这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内外新形势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其中明确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并首次将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不仅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指南,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从“加强”到“强化”,尽管只有一字之差,蕴含的保护水平更高、力度更大。这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2018年11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3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署,将大大增强知识产权失信行为惩戒的有效性、联动性、系统性,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


  斗转星移四十年,泱泱大国展新篇。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学术界、创新主体等有关方面科学规划、多方联动,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筑牢根基。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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