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9/7/8 14:02:00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在全省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

 

  春笋行动从激活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各要素入手,对内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内生能力,对外通过招才引智,鼓励省外高价值专利来鲁转移转化,精准服务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创造需求。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既拔高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企业,又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群体,使山东的创新型企业像春笋一样蓬勃兴起。

 

  春笋行动提出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挖掘企业专利创造潜力、促进高价值专利引进吸收和转移转化、提高知识产权精准服务企业的能力、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大数据运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加强知识产权招才引智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力度等10条举措。争取到2020年,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达到25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600家。到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达到40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1000家,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0家。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春笋行动重要意义,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完善具体措施,制订工作台账和时间进度清单,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春笋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按时限完成既定任务。要积极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努力使春笋行动激励创新发展、助力产业升级的效用最大化。(李 倩)

 

 

  (编辑:蒋朔)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