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收益,“我们”如何分享?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0/3/31 17:45:00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包括房产等有形财产,也包括知识产权收益等无形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分割共有的知识产权收益,为了使夫妻在婚内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在一定条件下,婚内可分割夫妻共有的知识产权收益。

可共有知识产权收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有的知识产权收益包括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获得的报酬,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出版、发行、表演、出租、展览、放映、改编自己的作品所获得的报酬,以及商标权人转让商标权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取得的报酬等。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夫妻一方只要与他人签订了转让或许可合同,无论是否已实际得到报酬,根据合同应得的报酬都归夫妻共有。

可婚内分割

为了使夫妻在婚内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内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知识产权收益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在两种情形下,夫妻一方可在婚内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知识产权收益。

例如,夫妻双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包括知识产权收益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又如,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了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一方同样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包括知识产权收益在内的共同财产。

可离婚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包括夫妻共有的知识产权收益。

但实践中,一些拥有较多财产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离婚时可能遭遇比较复杂的分割夫妻共有的知识产权收益的情形,对此,夫妻在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如果仍有共有的知识产权收益未分割,夫妻一方可请求法院分割。

可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分割夫妻共有的知识产权收益的方式之一,即对能够分割的知识产权进行折价分割,由享有知识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例如夫妻共有的商标、商号及专利等,均可以考虑先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然后由知识产权所有方给付对方相应折价款。

当然,夫妻共有的知识产权收益的分割,应当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同时兼顾婚姻法与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也要维护另一方特别是妇女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刘珊)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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