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社需制作专利导航工作总结宣传片,用于宣传总结专利导航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
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有关规定,特面向社会征寻该宣传片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应征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拍摄影视片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公司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上;
3.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自有前后期设备能够满足拍摄和制作专业级高标清格式电视片;
5.有三年以上制作电视片(含栏目)的经历,并能提供近期拍摄制作的1~2部较为优秀或获奖的影视片;
6.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影视作品制作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二、项目要求
1.主要内容
本片时长约5分钟,用特效包装形式展示宣传内容。
2.主要用途
用于宣传专利导航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果。
3.制作周期
2020年6月底前完成制作。
4.技术要求
节目的影像质量、解说词和对话的清晰度、与音乐的平衡和信噪比等技术参数要达到广播级制作指标。
三、应征公司提供投标书主要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2.就本片撰写的策划文案、大致的实施构想。策划文案需包括以下内容:大致的拍摄提纲和将来完成片可能的内容及结构、该片的艺术风格、制片技术要求和片长。
3.本片的主创人员构成(即中标后的实际制作班底,中标公司原则上不得更换主创人员)。
4.公司及导演各提供1~2部与本项目属同一类型的电视片(DVCPRO录像带或DVD光盘),注明公司或导演姓名、片名和播放顺序。要求画质清晰,导演提供的作品必须是本人执导的项目(若经核实所提供作品并非导演本人创作,则按废标处理)。
5.应征寻公司需提交详细报价表。报价表应主要包括项目分类、项目名称、单价、总价等明细。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一式贰份)
四、投标书的格式及要求
1.第三项所列的内容必须齐备,不得遗漏。
2.投标书封面及内容统一使用A4白色复印纸,所有文件一律按本通知的版式排版。
3.如有需要,文件内容中可有图案或图片做辅助说明。
4.本片的投标书应密封完好(信封上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除片目外的任何符号),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封装投标书,将视作废标。
五、招标征寻截止时间
本项目的征寻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应征公司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17时。
如有不解或疑问之处,可向我社咨询。
联系人:刘军 李文慧
电话:82803888-6325 6068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