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与多所高校达成全方位合作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4/20 16:48:00

  为切实提升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更好地发挥专业审判机构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引领作用,4月19日上午,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研究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讨会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举行。


  据悉,本次签约仪式,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第二次举办与合作院校的集体签约。该院将与吉林大学、厦门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多所高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全面提升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协同保护的格局。


  开展院校合作是服务国家战略实施的时代要求,是培养法治人才、推动司法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可行路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清介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研究院校合作,先后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0多所高校在课题研究、专家互聘、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特别是依托实习法官助理制度培养了一大批法学人才,取得了合作共赢的良好成效。


  专家互聘仪式上,王海清向吉林大学法学院李建华教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海南大学法学院常健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等受聘专家顾问颁发聘书。合作院校则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校外兼职导师、研究员颁发了聘书。


  值得关注的是,签约仪式结束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召开了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讨会。“全国优秀法官”龚麒天分享了 “红日公司诉睿尚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天赐公司诉安徽纽曼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两个典型案例适用惩罚性赔偿措施的经验。


  据介绍,“红日公司诉睿尚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于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体现了合理运用法律方法对规则进行解释和创造性适用的司法智慧。而“天赐公司诉安徽纽曼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一案最终判赔3000余万元,是迄今为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秘密类案件判赔数额最高的案件,彰显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的决心。


  与会嘉宾围绕两起案例展开了热烈讨论。六所院校专家教授纷纷表示,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特别是在认定主观恶意、判别情节严重、赔偿基数计算等方面大胆创新,对全国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静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取得的成果,希望该院继续深入探索、创造领先经验。广东省法院研究室李学辉副主任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希望打造更多的知产精品案件,擦亮广州知产法院品牌。广东省法官协会办公室林展芬主任则谈到,办好案例研讨会意义重大,有助于充分挖掘案例资源,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发挥联同内外交流平台的作用。(本报记者 姜旭)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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