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加强知识产权审判 服务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4/26 10:42:00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20》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对2020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白皮书》显示,2020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5618万件,审结5.24387万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9.1%和10.2%。


  强化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


  《白皮书》指出,一年来,人民法院加大对涉及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激励创新创造。坚持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缩短审理周期、提高侵权赔偿数额,着力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质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470件,审结3260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38.58%和64.98%。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4.3326万件,审结44.2722万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11.1%和12.22%。其中,新收专利案件2.8528万件,同比上升28.09%;商标案件7.8157万件,同比上升19.86%;著作权案件31.3497 万件,同比上升6.97%;技术合同案件3277件,同比上升4.53%;竞争类案件4723件,同比上升14.41%;其他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1.5144万件,同比上升34.9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4.2975万件,审结4.3511万件,同比分别下降13.54%和10.67%。


  2020年,人民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与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系列案,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上诉案等。


  妥善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白皮书》显示,一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对知识产权授权确权和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加强协同配合,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909件,审结1735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79.08%和96.27%。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8464 万件,比2019年上升14.44%,审结1.7942万件,比2019年增加4件。其中,新收专利案件1417件,同比下降14.69%;商标案件1.7035万件,同比上升17.83%;著作权案件12件,比2019年减少4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二审案件6092件,审结6183件,比2019年分别下降16.59%和上升4.06%。其中,维持原判4828件,改判1214件,发回重审2件,撤诉114件,驳回起诉4件,其他21件。


  2020年,人民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有: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再审案, 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等。


  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


  2020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5544件,审结5520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5.76%和8.77%。其中,新收侵犯注册商标类刑事案件5203件,同比上升4.44%;侵犯著作权类刑事案件288件,同比上升37.14%。在审结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2260件,同比上升5.90%;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案件2528件,同比上升10.9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刑事案件395件,同比下降6.62%;假冒专利刑事案件2件;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273件,同比上升42.93%;销售侵权复制品刑事案件17件,比2019年增加9件;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45件,比2019年增加6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涉知识产权的刑事二审案件869件,审结854件,同比分别上升7.55%和5.82%。


  2020年,人民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李海鹏等9人侵犯著作权罪上诉案,镇江华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等6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姜建辉等6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等。


  案件审判呈现四大特点


  《白皮书》指出,2020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案件数量增速放缓。由于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化解,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2020年人民法院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增速有所放缓,但仍保持10%左右的较高增长率。从案件类型来看,著作权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占比最大。2020年,人民法院新收和审结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比重超过70%。从地区分布看,东部发达地区收结案数量稳步增长,如上海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0214万件,审结3.7514万件,同比分别增长70.54%和59.57%。广东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6070万件,审结19.3019万件,同比分别增长24.6%和26.07%。部分中西部地区收结案增幅较大,如四川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867万件,审结1.6007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4.96%和61.36%。云南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262件,审结5540件,同比分别增长125.46%和125.45%。贵州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681件,审结2118件,同比分别增长59.58%和28.44%。


  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探索建立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让权利人得到充分补偿,让侵权人付出最大代价。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努力实现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故意侵害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的,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遏制和威慑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江苏高院在小米科技公司等与中山奔腾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对权利人主张的5000万元赔偿额予以全额支持,充分体现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鲜明导向。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依法适用举证妨碍排除等制度,支持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证据。北京法院在北京国瑞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金丽芳等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中,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降低举证难度,及时有效保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服务大局成效斐然。人民法院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的依法平等保护,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结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通过依法阐明商标权取得和许可使用法律适用问题,向全社会释放了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号。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对恶意侵害国际知名品牌“惠氏”商标的侵权行为人适用惩罚性赔偿,一审判赔数额高达3055万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法院加强在线诉讼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远程参加诉讼,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审判两不误。建立涉药品专利、复工复产案件“快车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的商标抢注、假冒商标、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湖北高院在一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中及时变更保全标的物,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正常生产经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江苏法院共审结涉疫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1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3M”品牌口罩等犯罪行为,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激励创新效果明显。人民法院通过公正裁判,积极引导企业聚焦核心技术研发,鼓励科技创新,促进解决“卡脖子”问题。妥善审理涉及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等相关纠纷,引导企业突破核心技术,带动技术和产业不断升级。高度重视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发展新需求,依法妥善审理涉体育赛事、网络游戏、网络直播、数据侵权等新类型案件,促进新兴业态规范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深圳裕昇科技有限公司等与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明确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范围和侵权对比方法,加大集成电路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天津法院在一起涉外专利权属系列纠纷案中,通过和解促成双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开展长期技术合作,有力助推我国相关行业技术进步。


  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突出。2020年,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突出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的智慧引擎作用,探索知识产权司法大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积极推进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建设。北京法院2020年线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近4万件,全力推进“云司法”,打造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推出在线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线上诉讼服务。浙江高院在疫情期间出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在线庭审规程(试行)》,“移动微法院”运用率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率均达85%以上;积极研发以3D扫描技术为基础的电子物证保存应用管理系统,建设“云上物证室”,解决物证积压严重问题。(孙芳华)



(编辑:李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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