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跨步前行——激发创新力 奋进新征程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1/4/28 14:44:00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坚持严格保护、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随着一系列创新举措的落地,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强区建设有序开展取得新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73条具体措施,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知识产权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人员和业务融合不断深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知识产权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郝秀川表示。


  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围绕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总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战略、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区专利授权总量为5.08万件,是1985年至2015年30年间专利授权总量的1.5倍,全区有效商标注册总量达到24.06万件,知识产权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执法保护持续强化,服务能力全面加强,营造知识产权良好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保护知识产权是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双打”“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举措得力、成效明显。据统计,全区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1363件,案值1779万元;查处假冒专利案1141件,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171件。2018年至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连续3年发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蔓延的势头,彰显了内蒙古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态度和决心,也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不仅如此,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动多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协作机制。为实现对侵权假冒行为的快速维权和精准打击,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高院等建立起战略协作关系,为有效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有效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提供了机制保障。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对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监管,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和能力建设,有效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加强对电商领域知识产权的执法保护,加强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进一步完善“大保护”工作格局。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维权援助水平的基础上,全区不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督促指导各商标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通过完善工作规范、扩大业务范围、缩短受理时限、实行“一窗通办”等措施,更加便利了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质押登记;制定出台引进专利代理机构、培育专业化市场等扶持政策,并给予一定资金和项目支持,共引进专利代理机构13家,培育专业化市场8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搭建内蒙古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综合保护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优化了知识产权营商环境。


  “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扬帆起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从推动科技创新、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部署、法律法规,科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系统性保护,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本报记者 李杨芳 通讯员 王建兵 李晓莺)





(编辑:李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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