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论坛】2022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撷英(主旨演讲)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2/4/27 18:40:00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有力促进了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连续三年纳入中央督检考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去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核心内容加以部署。同时,完成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新一轮修改,建立了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全面加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中央部署,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纵深推进,重大成果不断涌现。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8个务实合作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参与完成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章节谈判并做好生效实施准备工作,有力服务了国家对外开放大局。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相关指标快速提升。十八大以来,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63.69分提升至80.61分,整整提高了17分。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由第35位提升至第12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是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这个排名,十八大以来,已经整整提升了23位,不仅在总排名上超过不少发达经济体,而且在多个细分指标上位居前列,包括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已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知识产权收入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持续提高,创意产品出口、知识传播等指标进步明显,进入全球百强的科技集群数量跃居全球第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示,中国排名持续稳步上升,预示着全球创新地理格局正在向东方转移。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科学指引的结果,也是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单位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


  今年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的主题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这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变化,单边主义不断抬头,国外疫情持续蔓延等大背景下,更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如总书记强调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需要我们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快的行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里,我提几点建议。


  一是共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根本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明了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方向原则、思路举措和工作重点,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需要我们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发表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细化提出134项具体措施,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今年年初,又在去年134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确定了新一轮80项131条举措,正在深入推进。要结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相关部署,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落地见效。


  二是共同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法律属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要与时俱进完善已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使之更好适应现实发展需要,并实现相互之间的协调一致。二要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区块链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更好适应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需要,构筑国家未来发展新优势。三要加强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遗传资源等我国优势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实现现代工业产权与传统知识产权利益兼得。


  三是共同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在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推动审查确权标准、侵权判断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有机统一。与最高法建立线上诉调对接机制;与中宣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中央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与北京市联合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要推进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部门间协同,加强与地方的联动,进一步完善大保护工作格局。包括今天的论坛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将同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深入对接,加强合作。下周,还将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会签活动。这些都是我们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的新举措。


  四是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的平衡保护。平衡保护,既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原则,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我们要牢牢把握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努力做到既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有效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实现激励创新与社会公共利益兼得。特别是这些年不断出现的专利非正常申请、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和“碰瓷式”维权等问题,不仅给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常运行带来干扰,而且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浪费了国家行政资源,社会反响强烈。我们要共同打击和规制这种行为,构建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五是共同推动国内外知识产权平等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国际规则,必须坚持对国内外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同等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过去这些年,我们始终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得到外资企业的普遍认可,国外来华知识产权申请量、授权量、保有量逐年快速提升,并且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优选地。当前,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也遭遇了不同形式的海外侵权和不公正待遇。对此,我们将通过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渠道,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积极协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能力和纠纷应对能力,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强调,不论世界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中国改革开放的信心和意志都不会动摇。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知识产权保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真诚地希望与会各方,借助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这一平台,围绕知识产权保护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交流,集思广益,加强合作,凝聚共识,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优化创新创造创业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贺小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亲自部署推动一系列重大改革,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去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我国知识产权强国事业作出重大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着力优化创新创造创业法治环境,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成效进一步凸显。2013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47.9万件,审结239.6万件。其中,2021年一审案件受理数量近60万件,较上一年增幅达23.5%。最高人民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种源种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一批高新技术案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


  二是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明确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出台药品专利链接司法解释和新的植物新品种权司法解释,为医药行业的自主创新和种业科技自立自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及时回应新领域新业态司法需求,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三是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圆满完成,充分发挥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优势,审理一大批涉及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基本实现了试点方案提出的预期目标。我国已成为审理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已形成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牵引,4个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27个地方中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地方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格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在统一裁判标准、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正高效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助力营造我国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


  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为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第一,着力加强对创新的保护。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注重科技激励,依法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及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以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让创新创业者坚定创新信心、增强创新勇气、提升创新活力。


  第二,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顺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健全完善反垄断裁判规则,加强平台经济、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司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服务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三,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全面总结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工作情况,巩固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成果,推动该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加强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优化管辖布局。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第四,着力推动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协调保护格局。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行政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强化协同治理效果。推动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于恶意诉讼等案件的规制力度。


  第五,着力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推动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体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营造良好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需要行政执法、司法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人民法院愿意继续加强与各界的协同合作,依法严格保护各类知识产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营造开放、公平、公正的科技发展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讲好依法能动履职检察故事 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宫 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谋划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也有更高期待,去年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监督,强化司法保护,服务创新发展,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在把握大局大势中创新履职,更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制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21条具体举措,全方位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我今天的发言,主要围绕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简要汇报2021年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2021年9月,最高检制发《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近期,最高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深化协作会签协议,不少地方检察机关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行刑衔接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规范,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专家支持、联合培训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


  二是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各项职能,办理了一大批案件,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强大震慑。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800余人,同比上升9.2%;提起公诉1.4万余人,同比上升15.4%。今年1月至3月,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700余人。最高检聚焦重点领域,大力配合农业农村部、海关等部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专项行动,与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60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加强办案指导,提升保护质效。


  三是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权利人往往因侵权行为遭受经济损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随着时代发展,知识产权财产权日益成为财产权利的重要类型。检察机关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一体解决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责任承担,有利于减少当事人诉累,缩短诉讼周期,提高维权效率。


  四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实施,对于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释法说理,督促涉案企业和人员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赔偿经济损失,将犯罪所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结合认罪认罚情况,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实现最优司法办案效果。


  五是做实企业合规推动社会治理。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经过两年试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已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开。检察机关对于公司、企业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罪认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完善企业合规制度,符合启动企业合规建设条件的,及时启动企业合规程序。落实第三方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督促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六是全面落实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2021年2月,最高检下发通知全面推行这项制度,要求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在受理审查起诉之日起10日内,主动向权利人告知审查起诉阶段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通过告知工作,权利人得以参与刑事诉讼活动,能够更充分及时地提出主张、提交证据,既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又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利。


  七是落实普法责任做好检察宣传。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以案释法,连续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近期,为配合做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最高检发布一批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方式宣传介绍知识产权检察履职情况,有效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文化理念。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牢固树立系统观念,自觉融入国家创新发展大局,系统整合知识产权检察职能,探索完善检察履职方式,建立健全检察体制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质效。


  一方面,深度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与中央宣传部、全国“双打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形成保护合力。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加深务实合作,增进沟通互信,讲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国故事。


  另一方面,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2020年11月,最高检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统一行使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北京、天津、陕西等22个省级检察院积极跟进,开展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以机构专门化、队伍专业化、职能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带动知识产权检察履职能力快速提升。检察机关在做优知识产权刑事检察职能的同时,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依托法定领域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充分发挥综合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数量同比上升3倍,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依法能动履职,强化综合保护,推进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服务和推动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副市长 殷 勇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五大关系”,为新发展阶段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立足新发展阶段,从战略层面部署了我国未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举措。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专门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申长雨局长作专题辅导;召开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以服务和推动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北京在全球科技城市集群榜单中排名全球第3位,较前一年上升1位。在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中北京取得优秀成绩。截至2021年底,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85件,继续全国领先。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介绍北京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和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情况。


  第一,优化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布局。对接国家专项规划纲要,编制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发布《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种子条例》发布实施。颁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北京市检察机关涉商业秘密案件保密工作指南》,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高质量建设专利行政裁决示范区。创新审理模式,建立健全当庭裁决、联合口审等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裁决“管审分离”,开展“两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提高裁决效率。完善行政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提升整体保护效果。首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获司法确认。


  三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纠纷多元调解。成立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深化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的立体化调解工作网络,发挥北京、中关村两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深入对接行政、司法、仲裁、调解、检验鉴定、公证等知识产权保护渠道和环节,不断完善“一站式”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第二,打造知识产权多元保护格局。


  一是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实现重大案件快速会商、线索及时移送。依托“慧眼监管”系统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冬奥纪念品、隐性营销等各类侵犯冬奥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对涉奥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助力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圆满成功。


  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助力“两区”建设。研究制定“两区”建设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行动方案。加强实践探索,研究形成《数字贸易知识产权制度》,出版《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知识产权保险试点项目入选商务部最佳实践案例。成功启动我市首个专利许可证券化项目,总规模10亿元。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和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


  三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持续推进网上立案和云庭审,运用信息化技术助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速。推动版权登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版权登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和登记数据的数字化服务。建立提供全方位证据服务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应用区块链技术深化电子数据存证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中均引入技术调查官辅助办案。法院系统完成多起“版权链—天平链”协同质证案件审理工作。


  第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一是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布局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强化关键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和战略储备。支持64家中小微型科技企业布局高价值发明专利,企业平均对高价值专利投入超过1000万元。


  二是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海淀区、朝阳区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建立5G、人工智能等4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芯片、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多项成果实现转化。


  三是推进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就近办”“掌上办”和“同事同标”。在“三城一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在服贸会等重大活动场所设立司法服务站。成立北京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抓实“接诉即办”,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加强及时性响应服务。


  第四,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一是积极引进国际高端要素。推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务实合作,举办中关村论坛知识产权平行论坛,探索引进国际知名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推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项目在京实施。


  二是扩大知识产权交流互鉴。支持在京机构主导制定首个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ISO56005《创新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在知识产权管理领域首次提出“中国方案”。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落地北京。


  三是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机制,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打造“五位一体”海外维权综合服务体系,形成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央地联动”工作模式。


  近年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但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和不足,需要继续努力,进一步巩固优势、开拓创新,推动首都知识产权工作提质增效。今年,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重要一年。北京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首善标准,对标国际一流,扎实推动纲要和规划落实,做好局市会商议定事项任务分解,高质量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落地和“两区”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对标国际经贸规则,研究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优化行政司法衔接机制,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友好的营商环境,为创新引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报记者 杨 柳 实习记者 薛佩雯 整理,图片由记者 蒋文杰 摄)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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