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良法善治,夯实知识产权法治根基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2/9/5 15:09:00

 

  “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强保护 聚人心 暖民心


  “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个人和企业权利过度扩张,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谋划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出明确要求。


  “我们要将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创新活力是否得到有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得到有效推动,作为检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在《求是》杂志刊发的《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一文中,深刻地表达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基本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专利法的修改提高了故意侵权的违法成本,有利于在源头上防止故意侵权行为的多发现象,从心理上有效威慑故意侵权行为人,我们维权的底气更足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文旷瑜一直受专利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周期长的困扰,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他所在的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代表,一直积极表达诉求。


  2020年10月1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此次修改对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五百万元。自此,加大侵权惩罚力度的人民呼声以法条的形式固化下来,切实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效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工作自2014年启动以来,广泛吸收社情民意,历经3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真正反映人民愿望、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专利法修改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专利法修改的一字一句,都来自人民、为了人民,切实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有效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创新者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让人民更有获得感。


  让权利人维权更有底气的还不止如此。2019年修改的商标法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并将该条款纳入商标法提出异议申请或无效宣告请求的绝对理由条款,使得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商标囤积案件有法可依,也使得商标权利人维权时更有底气。


  汇合力 建制度 优体系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各部门协同发力,在知识产权领域各方面补弊塞决,构建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全方位、立体化保护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知识产权的原则性规定和相关客体写入其中。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相关内容赫然在列,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法律原则。


  “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立法,加快推进专利法修改,适时启动新一轮商标法修改,推进地理标志立法和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制度研究,以及新兴业态和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民法典出台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党和国家的部署,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按下了快进键。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推动专利法修改并实施,全力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工作,推进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准备工作,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调研,印发《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专利行政保护复议与应诉指引》等;2021年,修订《专利审查指南》《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印发《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印发《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成熟、丰富、完善和发展。


  这些仅仅是十年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2014年,新修改的商标法施行,明确可以注册声音商标;2019年,再度修改的商标法施行,遏制恶意注册商标;同年,新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规定;2021年,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施行,对作品类型作出开放性规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拧成一股绳,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


  促创新 增活力 强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激励创新,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工作找准知识产权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角色定位,更好地激励创新,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


  5件专利许可成功!今年7月8日,广东首批国有企业专利开放许可交易签约成交。2家专利许可企业与3家被许可企业就5件发明专利签订开放许可协议。


  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最大限度发挥知识产权价值是知识产权立法修法的应有之义。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为科技成果转化加油提速。


  2020年修改的专利法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鼓励专利权人向社会开放专利权,促进供需对接和专利实施,更好实现专利价值。


  立法修法,重在落实。今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有关省份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上海、广东、湖南等地相继出台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专利开放许可“试验田”在各地风生水起。


  在知识产权修法中,促知识产权运用的“妙招”还不止这些。2020年修改的专利法不断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新增单位可以依法处置职务发明相关权利、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的规定,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技术推广应用,让科技创新造福社会,众多“沉睡”专利被唤醒,大量“知产”变“资产”。


  立良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汇聚成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蓬勃力量,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本报记者 冯 飞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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