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3/4/17 15:49:00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引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全方位加强。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台,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定了任务书、绘制了路线图、列出了时间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整体形成了央地联动、部门协力、全国协同的工作格局。


  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保障。立足实践,与时俱进,新修改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扩大了保护范围,提高了保护水平,加大了保护力度,对快速变化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作出有效回应。落实新增知识产权保护中央事权,制定实施《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山西、辽宁、上海、山东、湖北等地大胆创新,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推动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


  知识产权全链条大保护实现新突破。多部门共同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整治到位。出台一系列标准、规范、指南,持续加强执法指导,提升办案质量水平。聚焦高质量发展,常态化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管理秩序。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联合制定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多个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司法、刑事、行政衔接保护工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稳步推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在27个省(区、市)布局建设97家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在全国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超过1000家。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工作体系,为司法和行政保护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新批准筹建29个、建成1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全国在建和建成示范区总数达103个。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得到新加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亚太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244个中欧地理标志实现互认互保。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引进其仲裁与调解服务。


  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伙伴达到30个,便利我国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通过上述举措,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逐年提升,从2012年的63.69分提升至2022年的81.25分,进步巨大,知识产权保护对激励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保障作用不断深化释放,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本报记者 李杨芳)


(编辑:邵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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