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参谋”来助力!首批技术调查官广泛参与深圳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23/9/13 8:52:00

  在创新之城深圳,越来越多的专利侵权纠纷把行政裁决作为寻求解决的“第一途径”。专利侵权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因此,行政执法对来自技术调查官的专业技术支持需求也愈发强烈。

 

  技术调查官是指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以及提供其他必要技术协助的辅助人员。在《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对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作出规定的基础上,2022年10月,《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进一步就技术调查官的选任、工作规则和监督管理等作出系统规定。今年2月,深圳完成对首批26名知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的选聘,截至目前,技术调查官已协助办理31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发挥了明显作用。

 

  发挥“外脑”作用  破解办案难点

 

  技术调查官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技术参谋”和“外脑”。深圳首批选聘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来自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单位,覆盖生物医药、光电通讯、机械制造等专业领域,近95%的调查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多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可以为深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服务。

 

  在一起涉外珠宝首饰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中,争议焦点在于涉案专利技术的连接结构,技术调查官通过拆解被控侵权产品进行比对分析,准确出具技术调查意见,不仅疏通了案件办理的技术堵点,还为权利人维权指明了方向。

 

  《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规定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先行禁令制度,面对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如果要在结案前对侵权人先行发出禁令,则对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技术调查官可以提供严谨、高效、准确的技术查明服务,化解案件中的技术判定难题,为行政执法人员先行发出禁令提供决策参谋。

 

  在一起“洗澡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中,为及时制止涉嫌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技术专家,与市级技术调查官组成专家合议组,通过视频合议出具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根据调查掌握的证据和相关技术调查意见,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发出行政禁令,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成为全国范围内首起实施“知识产权行政禁令+技术调查官”制度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该案第一时间阻断了侵权行为,办案周期缩短近2个月,为权利人挽回损失30万余元。该案因此入选全国专利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事件。

 

  作为深圳首批获聘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之一,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新材料与新能源专家薛冬峰表示,希望将科学学识快速转移到技术服务中,在保护创新和促进国家创新发展的道路上,彰显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技术工匠精神。

 

  高效出具意见  降低执法成本

 

  深圳的专业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多,由技术调查官提供技术查明服务,能够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明显提高办案效率,大幅压缩案件的办理周期。目前,在技术调查官参与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中,平均10个工作日可获取技术调查意见,有力提高了办案效能,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

 

  在一起车载充电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执法办案单位委托技术调查官进行技术鉴定,技术调查官围绕案件技术争议焦点专业严谨、快速准确地出具了技术调查意见,支持该案在1个月内办结,高效响应了权利人诉求,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该案当事人代理律师表示,涉及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案件对于技术要点的专业性判定要求更高,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可以有效增强技术支持,促进行政执法途径更好地发挥快速解决纠纷的优势,避免当事人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实现高效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服务区域协作  助力企业“出海”

 

  除了服务深圳本地的行政执法工作,技术调查官还依据跨区域执法合作协议,为中山市等地区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支持。截至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12起案件提供技术查明服务、出具技术调查意见。技术调查官通过远程平台参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口头审理,在线发表技术调查意见并实时上传书面判定意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当庭告知当事人侵权判定意见及裁决结论。技术调查官的跨区域服务进一步深化了深圳和中山两地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

 

  外贸是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圳企业“出海”活动频繁,知识产权跨境纠纷频频发生。某出海企业以“美眼仪”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为由,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取证后,委托技术调查官进行技术查明,技术调查官深入研究并出具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在后续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案件中,技术调查官的技术判定意见获得了法院的认同,与终审裁判观点相一致,依法保护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在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亚英看来,伴随着深圳技术创新的全速前进,各种复杂、新型的技术纠纷处理更需要技术调查官的协助。希望深圳深化构建技术调查官制度,不断创新有关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接下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结合深圳“20+8”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吸收更多专利技术、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和司法保护技术调查官工作联动机制,为更广泛领域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技术参谋”,助力深圳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通讯员 赖晓)

 

 

  (编辑:刘珊)

 

  (中国知识产权报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