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特稿]张澍:医疗产品的科学定价应该考虑发明专利等因素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3/3/5 8:57:00

 

本网讯  近年来,高端医疗器械的话题引起了老百姓的广泛关注。这些产品售价贵,老百姓无力承担。但更严重的是,国民健康作为一个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如果核心技术与产业都在国外企业手中,对我国的国家安全是个巨大的挑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内科管委会及心律失常中心主任张澍提出,要通过鼓励和支持民族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掌握核心的尖端医疗技术,他同时强调医疗产品的科学定价应该考虑其发明专利等客观的标准进行综合评估,拉开创新产品和仿制品的价格差距。

 

张澍介绍,我国目前对待民族创新医疗产品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政策存在不适宜、不公平的情况。通常医疗产品方面的创新技术要延后3年才能上市,这样造成我国的医疗产品在国际上就没有任何竞争力,创新成为空谈。

 

为此,张澍建议,要建立完善相关审批、法规等体系,同时建立对自主创新产品的科学定价机制。张澍说,我国目前对高值医疗产品的价值没有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创新产品和仿制产品没有价格上的任何区别,最通用的方法只是按照产地原则进行价格分类,这种简单的分类法无视医疗创新技术的价值,严重歧视自主创新品牌。仿制产品往往受限于专利问题,在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上未必能及原创产品,而自主创新产品在专利上占据优势,能够最大化从临床治愈效果出发去设计产品。因此科学定价机制必须主要考量创新技术的价值,允许创新产品的价格明显高于仿制产品,以鼓励和刺激企业加大对科研创新的投入,也有利于净化国内市场,达到良性循环。他建议,医疗产品的科学定价应该考虑其临床效应(以健康经济学的标准评估)、安全性、产品质量、发明专利(有国际专利的加分)、国际市场的接受度(市场占有率)等客观的标准进行综合评估,拉开创新产品和仿制品的价格差距。

 

此外,张澍还特别强调,确立企业为主体的医疗器械创新体系才是有效的,同时应鼓励医院和医生积极参与医疗技术创新。政府的扶持资金,应改变以论文为结果的导向,而改为以生产力为最重要的评判标准。通过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机制,将医疗成果转化为商业产品,进而转化为生产力和竞争力。(特派记者 崔静思)

 

(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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