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健: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3/3/19 9:07:00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突出强调了农业科技创新,把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作为农产品生产保供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在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但我国还是一个以农村为主的国家,而农业科技的发展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还很不协调。由于农业科技投入较少,导致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步伐偏慢,具体表现在:一是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数量较少,不少还规模小,档次低,达不到产业化、规模化的要求;二是农业科技,民生科技(包括医疗卫生)等在项目申报立项资助的力度不大;三是农业产学研合作项目少,一些好的农业科技成果得不到转化;四是农业科技公共平台建设还非常薄弱,五是创新成果供给不足,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不高,跟踪式、模仿式,甚至低水平重复研究还较多,重大成果较少;六是农业科技人才总量不足,缺乏领军人才,加之待遇差,人才流失严重。七是缺乏稳定投入,自主科技创新动力不强。

 

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针对以上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曲阜医院院长姜健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农业科技规律,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要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对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投入稳定的增长机制。引导农业企业增加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投入,各级财政对农业企业的各类奖补资金要优先用于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申报省以上各类农业科技项目,科技经费对获得国家和省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给予一定支持。进一步优化农业科技型企业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

 

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大力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

 

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大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加大涉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实施力度。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科技兴农,良种先行。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重大育种科研项目要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特派记者 姜旭)

 

(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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