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交付年度音乐作品使用报告

文章来源: 中广网
发布时间: 2013/4/25 10:58:0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首音乐作品被使用了多少次?在什么时候被使用?使用者是谁?有关机构支付的著作权使用费,音乐创作者又该分得多少?这些连音乐人自己也不清楚的问题,随着一份使用报告的交接,答案变得更加明朗起来。

  42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兼总干事屈景明交付了2012年音乐作品使用报告。这也是我国广播界第一次向音著协交付详实的音乐作品使用报告。

  对于音乐著作权人来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音著协提交的使用报告,意义重大:对于音乐作者来说,可以清楚地掌握自己作品的使用情况,明明白白地获取报酬;对于音著协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说,可以实现著作权使用费的精准分配。然而,这份7000多小时,约合40多万分钟的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出炉却不是容易的事。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广播电台电视台有向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供作品使用报告的义务。然而,由于广电媒体尤其是广播电台每天使用大量音乐作品,实现用量统计难度极大,业内尚无先例。为履行这一法定义务,中央台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经过近两年时间的技术攻关,在国内首创了媒体内容和版权管理系统,目前,中央台的版权系统、媒资系统已录入50多万条节目、音乐等作品的版权信息,实现了对全台各频率使用音乐作品时长的统计。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介绍,音乐作品使用报告本身对于实现音乐作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汤兆志:实践证明,在音乐作品的传播和利用过程当中,集体管理制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独特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求我们的使用者能够提供全面的、准确的使用作品的信息,它又成为我们相关的集体管理机构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公开、透明、合理、科学的一个基础和依据。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雷蕾认为,本次音乐作品使用报告交接仪式对于提升国内其他广播组织版权管理和保护水平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指导意义。

  雷蕾:我们深知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提供并非易事。广播组织需要对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节目实行无差漏的监测,对数以万计的海量音乐作品进行各种信息的记录。要想全面、准确的提供出音乐作品使用报告,难度相当大。可以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版权管理和保护方面所做的巨大努力,为全行业树立了认真履行版权作品信息统计职责、按约提供音乐作品使用报告、守法合规运营的良好榜样。

  曾有音乐人调侃,"歌曲就像自己的孩子,而3个月后孩子就成别人的了。"著名作曲家林海则始终相信,音乐作者和音乐使用者不是对立的,应该是相互尊重、相互支撑的和谐关系。

  林海:我想今天的交接仪式不单是我,也是我们所有音乐作者最期盼也是最开心看到的,这意味着我们音乐人距离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合理、更准确的落实又迈进了一步。(记者 韩秀)

 

 

(实习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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