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重在“弥补裂痕”

文章来源: 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 2014/3/8 11:06:00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到了发展信息消费,这对于快速发展的中国信息产业而言是一件大好事,同时也十分契合当前中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发展理念。

据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网民规模超过了6亿,互联网行业的年均收入增长连续保持在40%以上。但也有人指出,无论是在普及率、产业渗透率上,互联网在中国都存在着明显的一分为二现象。比如,互联网普及率已经接近50%,网民的组成主要是学龄人口和非农业劳动人口,而幼儿、老人和农业人口则大部分还处在“与网绝缘”的状态。还有,目前互联网在中国的应用主要是在商业领域,像电商、金融、网络游戏等,但在教育、医疗卫生、公益福利领域,则明显的冰火两重天。由此,网络似乎正在将中国的人群与产业割裂为泾渭分明的两部分。

除了网络的割裂之外,也存在着“割裂的网络”。这些年来,只要是成为互联网发展的热点,无论是社交软件、金融理财等等,都可以看到竞争对手之间彼此封杀、殊死较量的景象。就像不久前刚刚火爆一时的打车软件之争,除了比拼高额补贴之外,更是通过封堵对方的接入端口为手段,来争夺用户。如此一来,每个大型互联网企业都把自成一套体系作为发展的终极目标,带来的是用户必须选边站队,而难以舒舒服服地享受便捷与优惠。

网络的割裂也好,割裂的网络也罢,都是我们下一步发展信息消费必须面对的大问题。网络的割裂,意味着信息消费规模扩大的难度将逐步加大,要想把本来都很少接触网络的人群纳入到信息消费中来,必须要推出更多的符合这些人群的消费产品。同时,针对现有的消费人群也要进一步创新消费方式,尤其是推动信息消费向商业之外的更多领域进行扩展。

而对于割裂的网络,可能还不单单是一个如何规范的问题。实际上,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信息产业之所以大踏步地发展起来了,就在于市场赋予了企业发展的自主权,带来了充分的竞争。就像今年两会上有政府官员回应4G资费居高问题时所讲的,降低价格最终还是要靠充分的市场竞争。如果为了“规范”而加大政府的干预,就会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相悖。产业发展的动力,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市场的竞争。另外,还要充分地相信市场在规范企业发展上的自我调节作用。企业很清楚,过度的竞争造成的是两败俱伤,甚至是渔翁得利。一个成熟的企业,绝对不会为了竞争而不惜一切代价,而是去寻求一个双赢的策略。当然,这里也不能完全排除政府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通过规章制度等政策性手段,设立产业发展的红线,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种行政性的干预一定要慎之又慎。(王晓松)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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