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访]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时机成熟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4/3/12 9:12:00

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时机成熟

 

——访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副市长赵雯

作为上海市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领导,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副市长赵雯今年提交了一份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提案。在这份《关于在上海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提案中,她强调了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重要性。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赵雯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2%。随着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在需求逐步增加,社会各界对于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呼声和诉求越来越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案件数量迅猛增长,并呈现出新型疑难案件增多,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的特点。仅2008年至20126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2.6753万件,审结20.8653万件。为适应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也经历了多次变革:最初知识产权案件由民庭和经济庭审理,后来由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2000年后,改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尽管如此,随着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案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专业化、复杂化,对法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与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形势间存在的矛盾愈发突出。此时,建立更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法院的呼声就越来越高。

除了实际发展需求之外,在赵雯看来,目前,上海正大力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上海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也将有效提升上海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水平。“上海一直是全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先行者,制定了全国首个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全国率先颁布地方专利保护条例、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等。”赵雯表示,除此之外,上海在知识产权人才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司法审判等方面都培育起了一定的优势。

此外,上海市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复制和推广。“1996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2009年在全市法院全面实施‘三审合一’和案件跨区划片集中管辖,并建立了司法鉴定、专家证人、证据开示等制度,其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被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根据中央部署,上海要继续当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科学发展的先行者。在上海率先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符合国家对上海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上海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综合各方面情况,上海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现实需求迫切、基础条件成熟。我们将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在上海率先建立。”赵雯说。(特派记者  王 康)

 

 

(编辑:白逸群)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