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技术•专利]“录”通八方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4/4/16 11:46:00

1874年,法国人朱尔·让桑发明了一种摄影机,以每秒一张的速度拍下了行星运动的一组照片,朱尔·让桑将其命名为摄影枪,这是现代电影摄影机的始祖。随后,法国人马莱发明了一种可拍摄飞鸟运动的摄影机,摄影技术由此诞生。在此基础上,爱迪生对已有的摄影机进行改良,发明了一种能够控制胶片做间歇运动,且有齿轮带动胶片向前移动的活动摄影机。1891年,爱迪生获得了这种摄影机的专利权。自此,随着摄影机技术的逐步发展,人类开启了电影的胶片时代。

数码摄像机的发明开启了电影摄影的一个新时代,它的视频格式是由索尼、松下、胜利、夏普、东芝和佳能等多家企业联合制定的。最早掌握数码存储技术的公司是柯达公司,该技术的发明人是被誉为“数码相机之父”的斯蒂文·赛尚。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在斯蒂文·赛尚的带领下,柯达实验室获得了1000多件与数码存储技术有关的专利,奠定了数码技术的架构和发展基础,为数码时代的到来做好了准备。20世纪90年代中期,索尼公司发布了世界上首台DV摄像机DCR-VX1000,它是电影史上一次重大变革,从此,电影摄影开始步入数字时代。

数字电影级摄像机是近年来电子、影像和信息尖端技术融合的产物,其具有数字拍摄、可以生成高质量和高分辨率图像格式、可选择多种拍摄速率,以及可使用传统电影镜头、外形设计和使用方式与胶片摄影机接近等特点。目前,使用数字电影级摄像机拍摄的画面质量可以与35毫米胶片拍摄的画面相媲美。近年来,数字电影级摄像机成为了各大摄影摄像设备制造商争相抢夺的制高点。由此引发的“高清摄像技术”“3D摄像技术”“全息摄像技术”已经成为相关企业提交专利申请的热点。目前,市场上既有老牌传统摄影机和数码摄像机制造商的高质量尖端产品,又有异军突起的新兴科技公司研发的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充分体现出信息科技的发展给传统电影技术带来的强大推动力。(实习记者  朱明枫)

 

(编辑:白逸群)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