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携手建起自贸区知识产权坚实屏障

文章来源: 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 2014/4/27 9:58:00

  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减,特别是近日上海海关推出14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监管服务创新制度后,海关和相关部门已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创新工作机制,为自贸区的创新灵魂——知识产权建起一道坚实屏障。

  自贸区成立之初,有一种观点认为,自贸区属于境内关外”,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在自贸区内将不再实施,在自贸区内设加工厂生产假冒商品将畅行无阻。上海海关法规处副处长徐枫说,这是一种误解,可能源自对世界海关组织《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公约》自贸区定义的片面理解。

  徐枫说,海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自贸区内当然应该实施,这其中当然包括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体系,海关将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来加强自贸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记者了解到,自贸区内涵盖的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别是洋山海关,每年都查获大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今后海关将加强自贸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口岸贸易环境。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主席张为安告诉记者,目前,该委员会共有220家跨国公司会员,“境内关外的误解曾让部分会员担心知识产权得不到有力保护,相信海关的明确表态,能让更多高科技、创新型跨国公司打消疑虑,放心集聚自贸区谋求新发展。

  徐枫表示,新推出的14项自贸区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将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变化。比如先进区、后报关制度、简化备案清单制度,拓展了海关监管货物的时空概念,相应延展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过程,而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

  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系是自贸区改革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海关外,还有其他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如自贸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施行上海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集中管理;工商部门在区内设立了自贸区分局处理职责范围内商标侵权事宜;法院和检察机关也在自贸区内设置了派出机构等。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的统一,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边境保护和境内保护的协同,将是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发展趋势。

  目前,海关与公安机关已建立了重大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取得了成效。在自贸区内,海关也将加强与其他知识产权执法机构的执法协作,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等方面加强合作,合力构筑知识产权严密监管网络。目前,自贸区管委会还在考虑建设综合执法系统,采集各机构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数据用于共享。

  正在制定的上海自贸区条例特别强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徐枫表示,海关将通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等措施,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并加强与社会诚信体系的融合,共同打造企业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强化引导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记者 沈则瑾 通讯员 金懿)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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