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屡涉侵权责任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4/4/28 15:09:00

衣恋维权淘宝网未能免责

——衣恋(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杜国发商标侵权纠纷案

  原告衣恋(上海)时装贸易公司(下称衣恋公司)经许可,享有第1545520号和第1326011号注册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

  被告自然人杜国发在淘宝网销售的服装中使用了涉案商标,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针对杜国发的侵权行为,衣恋公司曾7次致函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淘宝公司),要求其删除杜国发发布的侵权商品信息。淘宝公司对举报的侵权信息进行删除,但未采取其他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

  衣恋公司认为淘宝公司不顾原告的警告和权利要求,在知道杜国发以销售侵权商品为业的情况下,依然向杜国发提供网络服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故诉请法院判令杜国发、淘宝公司共同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淘宝公司在知道杜国发多次发布侵权商品信息的情况下,未执行其管理规则,为杜国发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条件,构成帮助侵权,具有主观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14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淘宝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鹰形”案淘宝网已尽合理义务

——美国威斯康辛州花旗参农业总会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吉林市参乡瑰宝土特产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美国威斯康辛州花旗参农业总会(下称农业总会)在洋参等商品类别上注册有“鹰形”商标。2011年,农业总会发现淘宝商城上某店铺销售印有其商标的产品,并确认从未授权该卖家在该商品上使用其商标。随后,农业总会以侵权为由向淘宝网创始人马云(而非淘宝网)发送律师函(函中未提供具体侵权链接),后将该商城卖家和淘宝公司一并诉至法院,淘宝公司在接到法院诉讼材料后,删除了涉嫌侵权的链接。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淘宝商城对外承诺“品牌正品,商城保障”,应在接到投诉后着手进行主动审查,而非被动等待投诉人提交侵权链接,故判决浙江淘宝公司部分承担与卖家的连带责任。

2012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淘宝商城的“正品保障”是针对网店经营行为的保证,而农业总会的起诉是针对淘宝网的侵权,二者并非一谈,因此还应该回归到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定义务上。该案淘宝公司已尽到合法注意义务,且原告的投诉没有达到法定要求,故判决撤销原判,改判淘宝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

 

商户侵权“公鸡”团购网亦担责

——株式会社迪桑特诉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今日都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0113月,被告北京今日都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今日都市公司)在其“嘀嗒团”团购网站上发布信息,以99元的价格组织消费者团购被告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走秀网公司)提供的“原价480元的法国公鸡旅行鞋”,该商品使用了与原告株式会社迪桑特的涉案商标相同的标识。

  株式会社迪桑特认为,两被告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商标侵权。

  20124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走秀网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株式会社迪桑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今日都市公司组织团购未尽审查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日都市公司不服,随后提起上诉。2012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评: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也成为当前商标侵权纠纷的集中爆发领域。在具体实践中,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并未直接参与侵权活动,而间接侵权理论及合理注意义务往往成为认定其是否承担连带侵权责任的基础。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于网络商户的侵权行为一般不具有预见和避免的能力,本不当然为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知道网络商户利用其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而仍然为侵权行为人提供网络服务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则应当与网络商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有关知识产权专家认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是否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可以结合权利人是否发出侵权警告、侵权现象的明显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其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的措施,应当根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侵权警告的反应、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的能力、侵权行为发生的几率大小等因素综合判定。

 

和解难掩“eBay”假货尴尬

  今年1月,全球最大的美容护肤企业巴黎欧莱雅集团(下称欧莱雅)与互联网拍卖公司eBay长达7年的诉讼,以一纸秘密协议书达成和解。

  据介绍,2007年,欧莱雅在法国、德国、比利时、西班牙、英国将eBay告上法庭,指控eBay的网站上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香水、化妆品的行为,侵害了其商标权,并指控eBay没有发挥积极监管作用,导致用户在平台上贩卖假货。

  2007年至2009年期间,在上述欧洲五国,eBay皆胜诉,欧莱雅随后继续上诉。2011年,欧洲最高法庭裁定,eBay可能有义务对用户在其网站上从事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

  欧洲最高法庭在声明中表示,“当运营商表现‘积极’时,在特定情况下,它就不能指望豁免责任。”并认为,依据欧盟的相关法律,成员国必须确保该国法庭能够判决市场运营商采取措施,帮助制止用户在eBay等平台上的侵权行为,并防范类似侵权行为的再度出现。

购物网站屡涉售假风波

    今年3月,有媒体曝光,亚马逊网和当当网平台上的部分化妆品并非来自官方渠道。其中,亚马逊网出售的一款雅诗兰黛化妆品被鉴定为假货,当当网所售化妆品来自批发市场,提供不出任何能证明正品的进货凭证。

    这并非知名电子商务平台首次陷入售假风波,京东网、高朋网等均曾经遭遇品牌方“打假”,多家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上的奢侈品都曾被品牌商称“并未授权”。

  对于此次曝光,当当网发布声明称,认真对待媒体监督,并将进一步彻查商家的品牌授权。

  亚马逊网回应称,就报道中提到第三方卖家产品质量问题,亚马逊网在接到相关顾客反馈后已经同意为顾客办理退货退款,并永久关闭相关卖家店铺。亚马逊网还将进一步加强卖家审核和管理力度。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成本低、监管不严,在一些地区存在成规模的假冒化妆品生产基地,原本通过小商品批发市场发往三、四线城市的售假渠道出现了逐渐向线上转移的趋势。而近年来电子商务行业内价格战频现,为消化成本压力,一些网售平台使用隐蔽的掺假手段摊低成本。

    专家认为,在无法获得品牌授权的情况下,部分电子商务平台任由掺杂掺假的化妆品流通,低价倾销,冲击正规品牌授权电子商务平台的市场,有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随着电子商务模式的日益发展,化妆品渠道授权是近年来网售化妆品一直存在的问题,目前很多国际化妆品品牌商不愿开放网络销售授权。而电子商务平台虽然对入驻商家有严格的资质审查,但也只能要求商家提供进货渠道证明,以确保正品。

点评:

  目前有3种类型的网商,一种是自营的电子商务网站,一种是平台网站,一种是自营和平台式混合网站,网站售假都应该承担相应的管理过错,3种不同类型的网站,对其售假的法律判断也不同。

  如果是自营网站售假,需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如果是亚马逊网、当当网等平台类企业售假,品牌方收集相关证据向网站反映,网站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如清除链接,或是提供相关信息配合打假而造成侵权行为进一步扩大,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记者杨柳 编辑整理)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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