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频业商标权属纠纷频发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4/4/28 15:26:00

编者按

网络视频媒介的传播质量、收视效果关系到视频品牌的市场生命力。因此,如何在技术上创新就成了网络视频媒介在争夺生存空间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互联网视频企业在“技术为王”的理念下可能将重要精力放在技术攻关上,而对作为技术载体的品牌本身却未进行有效的权利保护,在迅速积累品牌附加值的同时,全面适时的权利保护或是品牌之路更为长远的保障。

 

“风行”商标注册遇阻

  由于与注册在先的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风行公司)申请注册的“风行网”商标被驳回注册申请,风行公司为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3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申请商标为第8267806号“风行网”文字商标,由风行公司于20106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1类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电影放映、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等服务上。据以引证的第4698482号“DT风行”文字商标是由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在2005年申请注册的,核定使用在第41类服务类别上;同时据以引证的第4791198号“御风行”图文商标由厦门市御风行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服务类别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认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近似,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因此对申请商标不予以核准注册。随后,风行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3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维持了商评委复审决定。

“快播”引发权属争议

  致力于互联网视频技术服务的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播公司)与深圳市飘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飘移公司)就两件“快播”商标展开博弈。飘移公司申请注册的两件争议商标直指互联网服务核心类别,在未进行相关类别商标保护性注册的情况下,快播公司以在先字号权提起商标撤销争议。2014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该案目前尚未有审理结果。

  据介绍,争议商标为第7218798号和第7218787号“快播”商标,均由飘移公司于2009年提出注册申请,分别指定使用于第42类计算机编程、托管网站等服务上和第35类在线广告、数据检索等服务上,并均于2010年获准注册。

  2011年,快播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快播公司认为,争议商标与其申请在先的第6553999号“快播”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及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快播公司成立于200712月,“快播”系该公司字号,争议商标的注册已经构成对快播公司在先字号权的损害。另外,“快播”经由快播公司长期使用和宣传,已经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争议商标系对快播公司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抢注。据此,快播公司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商评委在争议裁定中认为,飘移公司与快播公司为同处深圳市的同行经营者,应对“快播”字号有所知晓,以争议商标构成对快播公司字号权利的损害为由撤销了争议商标的注册。而对快播公司诉称商标抢注的问题,商评委认为引证商标属于在先注册商标,不适用对“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商标”进行抢注的法律条款。

  飘移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法院尚未对相关案件作出判决。

“优酷”主类别商标旁落

  200610月,自然人李荣申请注册第5651657号“优酷”商标,指定使用于第42类互联网服务上。

  同年12月,知名的优酷网正式上线。

  之后李荣遭遇优酷网方面的商标异议,理由为恶意抢注优酷网标识。但李荣认为,涉案商标申请注册时优酷网并不具有市场影响力,而优酷网正式上线运营是在该商标注册申请之后,自己并不存在恶意抢注的故意。后第5651657号“优酷”商标终获准注册,有效期至20211月。由此,优酷网遭遇涉嫌商标侵权的尴尬。

  据了解,双方当前有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该商标纠纷。

PPS争议“PPS私人助理”

  因认为山西省自然人岳晋君申请注册的6件“PPS私人助理”商标系抢注、抄袭其“PPSTREAM”商标,网络视频播放平台PPS(原名PPStream)所属的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众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请求撤销其中3件“PPS私人助理”商标的注册。在商评委裁定对涉案的3件“PPS私人助理”商标分别予以撤销或部分商品予以撤销后,岳晋君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岳晋君于20061215日在第35类、第36类、第38类、第39类、第42类、第43类共计6个类别上提出“PPS私人助理”商标注册申请,2009年至2010年上述商标先后获准注册。

  20126月,上海众源公司针对岳晋君注册的第5787551号、第5787553号、第5787549号“PPS私人助理”商标(下统称为争议商标)提出争议申请。

    上海众源公司认为,争议商标“PPS私人助理”与其引证商标“PPSTREAM”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者在市场流通领域共存,易引起混淆和误认。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杨阳)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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