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特稿]保护网络版权事关文化产业兴衰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5/3/6 14:00:00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媒体见面会上接受访问。

 

越来越多的人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看影视作品、听音乐、玩游戏、看小说,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使得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产业出现了深度融合。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呼吁,保障文化产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培育正版消费理念,加强网络版权保护。

“目前互联网行业不断加大在版权内容采购与自制内容方面的投入,与传统文化产业形成了良性的产业生态链。” 马化腾说,以影视行业为例,从2009年开始,一部影视剧的独家网络传播价格从过去的每集几万元飙升至每集上百万,2011年《宫锁珠帘》的网络独家版权价格飙升至3000万元。这极大地调动了投资人和创作者在影视剧制作方面的积极性。

除影视外,文学、动漫、音乐等领域也收到互联网经济的刺激而焕发出新的活力。传统的文学作品只能通过图书出版来实现其经济价值,只有少量作品被改编为电影等其他作品形态。如今,在泛娱乐化的大背景下,由于粉丝经济效应的存在,文学作品可以迅速被改编为电影、网络游戏等,作者也可以收取高额的改编费用。

此外,互联网以高效、低成本、绿色环保等优势正在成为文化内容发行的首选渠道,它还使一些知名度不高的小众作品找到了合适的消费对象,保证了其创作成本的回收。

“尽管依托优质内容进行正版化运营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共识,但是日益升级的盗版问题使得基于互联网的文化产业发展受到挑战。”马化腾说,据了解,目前各类网络盗版技术可谓日新月异,特别在云计算、P2P、网络聚合、文字转码、网络电视(包括IPTV)、快速建站等新型技术被违法用于网络盗版的情况下,原始版权方以及正版网站更加难以有效控制版权内容的传播。

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版权保护机制,马化腾建议,加快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完善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以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在执法层面,马化腾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治理联动机制。例如,加强著作权行政执法机构与网站接入电信管理机构的合作,对以从事盗版为业的网站,及时予以制止;同时建议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联动,构建网络版权维权的司法、行政对接平台,实现诉讼维权与行政执法的有效对接。

马化腾表示,一方面,互联网企业需要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加大对正版内容和原创内容的采购力度,同时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努力实现正版运营模式的良好运行。一方面,互联网企业最为熟悉网络版权的运营和保护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其可以依托各自的技术优势和平台管理优势,针对不同的商业模式和网络平台,开发相应的版权管理系统和版权自助投诉平台,让创作者能够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应对网络盗版问题,从而形成互联网企业与权利人在版权维权方面的良性互动。

从网络版权产业正版运营的经验来看,唯有利用优质的版权内容来吸引用户,才有可能通过其他渠道如广告或增值服务来获得回报。然而,目前优质原创内容较少是困扰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马化腾建议,政府可通过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引导原创内容产业的做大做强,真正实现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的齐头并进。同时,政府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版权、使用正版的风气和氛围,为文化产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塑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派记者 李群 摄影报道)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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