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释放制度红利 让创新者分享成果收益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5/3/11 8:55:00

今年的“两会时间”里,透出更多春意,透出更多温暖,更有着许多令人难忘的热点。政府工作报告言简意赅,意蕴深远,成为把握创新发展脉搏的依据。“完善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亮点之一,要解决创新驱动发展中尚存的这一瓶颈问题,就必须找准着力点。而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就是攻坚克难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重视创新人才,完善激励制度,保护其创新积极性,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政府工作报告之所以强调要完善职务发明法律制度,是因为职务发明在我国发明专利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12.5万件,占比87.6%2013年,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12.7万件,占比88.2%2014年,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14.6万件,占比89.6%……这表明,职务发明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此同时,职务发明人与所在单位之间关于成果收益分配的纠纷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创新效率的一个有待解决的矛盾。这一问题,不仅受到社会普遍关注,而且是近年来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议案提案中的一个热点。

追本溯源,这一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所致。因此,治标治本,革故鼎新,归根结底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此次政府工作报告针对这一深化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难题,正视现实,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在把握矛盾关键点的基础上,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提出了完善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的重要命题。这不仅是求真务实、深化改革的一个具体体现,而且也是打破机制障碍,释放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6年多时间里,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为激发职务发明人的创新活力,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近年来也一直在努力尝试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完善法律法规制度。2012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教育部、科技部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着重强调要提高职务发明的报酬比例。2014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再次推动职务发明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部门近年来深入一线,作了大量调查研究,为职务发明法律制度的出台作了积极的努力。这一切,都为完善制度,激励创新,让更多的创新人才充分分享成果收益奠定了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更多需要以创新驱动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必然需要充分激发包括职务发明人在内的各类创新人才的创新活力。因此,完善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的意义十分重大,无疑也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一项重要任务。应高度重视,不懈努力,将制度建设持续推向深入,释放制度红利,让更多的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让创新之树更加枝繁叶茂。(建国)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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