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成果转化通道 汇聚创新主体力量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5/3/13 8:56:00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下,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将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到关键作用,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围绕这一话题,代表委员畅所欲言,从完善制度、激励创新等方面提出真知灼见。

完善制度 开拓转化渠道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创新成果转化制度体系,有效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尽管如此,职务发明法律制度尚未完善、创新成果收益分配等瓶颈问题,仍制约着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我国每年在科研经费上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表现得不尽如人意,科技和产业‘两张皮’的现象一直没能妥善解决。”邵志清建议,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引导科研机构与相关企业实现对接,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

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仁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秦升益看来,政府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实现产业需求与科研方向对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完全靠市场拉动,或是仅凭企业或者科研院所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政府加以适当的引导和激励,以更多优惠政策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否则只有企业孤军奋战,难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秦升益表示。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已经过初次审议。“科技体制改革的有效推进,将能够释放巨大的科研活力。”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元河表示,困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多年的障碍得以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将驶入快车道。

激励创新 收益分配先行

“千千万万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必将汇聚成发展的巨大动能。”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许多代表委员向记者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于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新机制,实现国家、高校和科研人员的多赢局面,让高校和科研院所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全国政协委员李铀表示,完善的收益分配机制将有效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提高生产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这让李铀感受了巨大的支持与鼓励。

在全国政协委员孙朝晖看来,完善的职务发明制度将对创新主体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我国的职务发明制度应确认发明人为职务发明的原始权利人,并有优先申请权,同时保护单位的合法利益,达到单位和发明人之间的利益均衡。另外,还应运用政策措施鼓励单位实施职务发明,以优化自主创新环境,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民盟中央则在其提案中建议,把科研人员的收益摆在促进成果转化工作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让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运营机构共享知识产权,按比例分配收益,进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体系。

“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和纽带作用,未来要提高其运用绩效,需要知识产权工作从简单化的数量增加、规模扩张向实质性的转化运用、提质增效转变,从政府外部推动向市场内部驱动升级。” 全国政协委员尹卓表示,国家应不断调动科研人员的创造力,激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发展的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如今,《职务发明条例》正在制定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也在公开征求意见。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打通成果转化通道,汇聚创新主体力量,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将会为创新驱动发展积蓄巨大动能,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特派记者  王康  李群)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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