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成了“今日头条”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6/11/9 9:20:00

  

  近日,凤凰新闻客户端与今日头条之间的侵犯名誉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因涉及两大知名主体而备受关注,成为各大媒体报道的热点。

 

  一方面,因认为凤凰新闻客户端发布相关图文侵犯其名誉权,今日头条的经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今日头条)将凤凰新闻客户端的经营者--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凤凰新闻客户端)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凤凰新闻客户端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今日头条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500万元。

 

  另一方面,因认为通过百度搜索凤凰新闻下载时,百度网站搜索排名第一的显示是“toutiao.com”今日头条客户端软件;通过神马搜索凤凰新闻下载安装时,神马网站搜索排名第一的显示图标是凤凰网的LOGO,但文字部分却是头条新闻 每日头条新闻资讯,凤凰新闻客户端认为上述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分别将今日头条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将今日头条和广州神马移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案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判令今日头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两案共计2000万元。

 

  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上述案件。

 

  风波骤起

 

  1026日,凤凰新闻客户端发表正式声明,谴责今日头条恶意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的不正当行为。

 

  1028日,今日头条作出回应,称其已经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凤凰新闻客户端诉至海淀法院。

 

  111日,凤凰新闻客户端发表正式声明称,海淀法院已受理凤凰新闻客户端诉今日头条恶意劫持流量案。此外,凤凰新闻客户端还公开发布了以谢谢你为主题,以重新定义了市场规则”“让人们感受精神鸦片,为禁毒事业做出贡献”“为法学教科书提供了优秀案例等为内容的9张图文,疑似表达对今日头条的质疑。

 

  据悉今日头条是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由张一鸣于20123月创建,并于同年8月发布第一个版本。据今日头条诉凤凰新闻客户端侵犯名誉权纠纷案起诉书显示,截至201610月,今日头条应用产品累计安装下载量已达5.8亿,日活跃用户超过6300万。

 

  凤凰新闻客户端的经营者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凤凰网的主办单位,是凤凰卫视唯一授权经营凤凰卫视节目的互联网视频直播及点播业务的公司,与凤凰卫视一样,凤凰网的各类资讯在业界有着独树一帜的口碑和影响力,凤凰新闻客户端是凤凰网的移动接入服务端口,亦具有较高的市场认知度。

 

  正是由于纠纷双方均是业界颇有影响力的应用产品,凤凰新闻客户端与今日头条之间的纠纷可谓是闹得沸沸扬扬。

 

  互诉侵权

 

  在今日头条诉凤凰新闻客户端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中,今日头条诉称,凤凰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于1027日发布了谢谢你让人们感受精神鸦片,为禁毒事业做出贡献这样针对性的负面图文内容,恶意诋毁抹黑今日头条,直接贬损今日头条提供精神鸦片,导致大量微博用户受到误导跟帖转发、评论,对今日头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致其名誉贬损、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今日头条的名誉权。

 

  对此,凤凰新闻客户端在其于111日发表的公开声明中表示,今日头条在回避责任、不正视自己错误行为的同时,向法院起诉凤凰新闻客户端侵犯了其名誉权,是蓄意混淆视听的恶意诉讼行为。

 

  而在凤凰新闻客户端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凤凰新闻客户端向海淀法院诉称,当iOS设备的用户通过百度搜索凤凰新闻下载时,百度网站搜索结果排名第一的是来自“toutiao.com”今日头条客户端软件,并有快捷下载键引导用户下载今日头条。当安卓设备的用户通过神马搜索凤凰新闻下载安装时,神马网站搜索结果排名第一的显示图标是凤凰网的LOGO,但文字部分是头条新闻 每日头条新闻资讯,并有快捷下载键引导用户下载,点击下载后,出现的可供下载的应用为今日头条

 

  凤凰新闻客户端认为,上述行为利用了其对相关网络用户的吸引力,分散了用户对意图搜索产品和服务的注意力,进而在极低的成本下诱导原本有意下载凤凰新闻客户端的用户下载安装今日头条客户端,被告利用凤凰新闻客户端已经取得的商誉和市场影响力搭便车,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和市场占有率,严重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针对此案,记者联系了今日头条的相关工作人员,其表示暂不予以回应。

 

  记者了解到,与凤凰新闻客户端之间的纠纷并不是今日头条遭遇的第一场诉讼纠纷。20146月,搜狐网以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法院,而今日头条以侵犯名誉权、构成商业诋毁为由将搜狐网诉至法院。此外,今日头条还曾因内容侵权被广州日报诉至海淀法院,但随后双方表示达成合作,广州日报撤诉。

 

  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国内互联网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纠纷频发,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流量劫持等词汇正成为互联网的常用词汇,也成为许多企业的维权理由。而事实上,流量劫持只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专业术语,没有特定的规范性内涵。因此,在许多涉及流量劫持的案件中,都有待法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案情来作出合理的判断,对于本案来说,亦是如此。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之中,本报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本报实习记者 吕可珂)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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